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通知
時間:2022-09-22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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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引導和規范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行為,提升學校辦學誠信度,提高辦學質量,促進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現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1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時間安排
1、部署階段(7月10日前)。各市制定工作方案,并進行部署。
2、申報階段(7月15日—7月30日)。各校對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等級評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等級評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凡符合要求的自愿申報。
3、誠信達標學校評定階段(8月份)。各市應組成評定專家委員會和評定組,對照《辦法》和《標準》要求,逐項進行評定和打分,并將評定結果予以公示。
4、誠信良好學校評定階段(9月10日—9月30日)。各市應在9月10日前將公示后達到良好學校的相關材料報省廳培訓處。省廳將于9月10日組成評定組,對其進行評定。評定結果于10月中旬在相關網站和媒體公示。公示后將達到優秀等級的學校報勞動保障部中國職協。
5、省直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等級評定工作計劃為:6月22日部署、7月1日—10日為申報期、7月15日后為誠信達標學校評定期、8月1日—7日為公示期,誠信良好學校評審工作與全省統一。
二、工作機構
省廳成立由吳可立副廳長為主任,培訓處負責同志為副主任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等級評定專家委員會,統一負責全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省良好學校評定組成成員由省技工教育教學督導委員會省級督導員與部分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專家等組成。各市也要成立相應組織,負責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達標誠信等級評定及良好登記學校的推薦工作。
三、其他事項
1、各市認真研究制定評定工作計劃,并于7月10日前報省廳培訓處。
2、全省誠信等級評定工作結束后,各市應將各校的誠信等級輸入**勞動保障網全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信息管理系統中,今后將實行動態管理,由各市指定專人隨時對學校變更的信息進行修改,方便社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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