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關系問題通知

時間:2022-09-23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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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組織關系問題通知

近日,市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有關問題通知》(市組黨字[**]19號),對我市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的有關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規定?,F將內容摘要如下:

中共**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明確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切實加強對黨員的管理,減少轉接黨員組織關系的中間環節,使轉接黨員組織關系的工作適應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10號)和《中共**市委組織部關于轉發中共廣西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嚴格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手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桂組通字[**]5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的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1、各縣、區委組織部屬“縣級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可以直接在全國范圍內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手續。今后,各城區可直接辦理在全國范圍內的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不必再經市委組織部轉接。

2、凡轉進**市(各縣、區管轄的黨組織除外)的黨員組織關系必須經過市委組織部,再按程序轉接到黨員所到的黨組織。

3、凡轉出**市(各縣、區管轄的黨組織除外)的黨員組織關系必須按程序經過市委組織部,再轉接到黨員所到的黨組織。

4、在本市范圍內各縣、區黨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市國資委黨委,市委或市委組織部直接管理的黨委,各高校黨委可以直接相互轉接黨員組織關系,不必再經過市委組織部轉接。

5、凡黨員所去單位已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到單位黨組織;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其組織關系轉接到單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以轉接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6、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外出時間較長的黨員不轉接黨員組織關系,由原所在黨組織在他們中建立黨組織并進行管理,所在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協助管理;也可以由原所在黨組織委托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管理,原所在黨組織協助管理。

7、改制企業黨員及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黨員的組織關系轉接按照《中共**市委組織部關于做好改制企業的黨組織設置和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組通字[**]63號)的有關要求辦理。

8、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原則上按照已有規定辦理。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納入社區管理的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社區所在的街道黨組織,并將其納入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進行管理,社區黨組織接收確有困難的,上級黨組織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積極創造條件,并對社區黨組織接收外來黨員提出具體的時間等要求;被原單位返聘的,其黨員組織關系可繼續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對易地安置的,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安置地黨組織;對異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單位工作或外出務工經商的,應當根據時間長短及工作單位等具體情況轉移正式組織關系或臨時組織關系。

9、高校畢業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按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將戶口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也可將黨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黨組織,原就讀學校黨組織要承擔對其教育管理的責任,黨員本人要主動與原就讀學校黨組織保持聯系,按規定交納黨費。

轉接黨員組織關系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級黨組織必須加強對轉接黨員組織關系工作的管理。轉接黨員組織關系,要統一使用“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辦理黨員證明關系,要統一使用“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和證明信,要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紹信和證明信必須加蓋開具單位黨組織印章,并在存根的連接處加蓋騎縫章。以行政單位、部門或個人名義開具的介紹信和證明信一律無效。

負責管理黨員組織關系轉接的人員,要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嚴謹細致的工作態度;必須堅持原則,嚴格按照程序辦事,避免在工作中出現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