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述廉工作通知
時間:2022-09-29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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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公司)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直屬單位黨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屆五中全會精神,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客觀公正地考核市級機關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工作表現和實績,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市紀委、市委組織部《關于在縣處級領導干部中開展述職述廉工作的實施意見》(揚辦發[2003]66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市級機關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述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述職述廉的對象
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公司)、各人民團體、各直屬單位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二、年度考核、述職述廉的內容
(一)述職內容
領導班子述職重點內容:
1、領導班子根據部門工作職責,從哪些方面來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推進“兩個率先”的情況;
2、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3、如何提高創造力、執行力,增強全局觀念,科學決策,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地履行職責的;
4、執行民主集中制,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發揚民主、堅持原則,團結協作的情況;
5、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走群眾路線,廣泛發揚民主,堅持條件和程序選人用人的情況;
6、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完成的情況。
領導干部述職重點內容:
1、學習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實質,以及學以致用的情況;
2、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自覺地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決議的情況;
3、堅持立黨為公,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發揮表率作用的情況;
4、按照工作分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取得的工作實績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標的情況;
5、處理好局部與全局、個人與集體關系,積極在班子中發揮作用,科學決策,依法行政,開拓創新、求真務實的情況;
6、堅持“兩個務必”,密切聯系群眾,堅持走群眾路線,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領導班子團結的情況。
(二)述廉內容
領導班子述廉重點內容:
1、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情況;
2、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已考核);
3、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省委《具體意見》、市委《實施辦法》的情況;
4、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工作,解決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的情況;
5、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情況。
領導干部述廉重點內容(見附件)。
三、年度考核、述職述廉的方式和程序
年度考核、述職述廉,采取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共同派出考核工作組進行考核;二是由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按照規定的考核程序組織述職述廉和民主測評會議,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根據需要派員參加。具體采取何種考核方式,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結合領導班子建設工作的需要確定。
年度考核、述職述廉按以下程序進行:
1、撰寫述職述廉報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撰寫述職述廉報告時,應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和上述述職述廉的內容要求,認真總結回顧,實事求是,簡明扼要(2500字左右)。
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撰寫述職述廉報告時要充分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的述職述廉報告要提請班子集體研究,班子其他成員的述職述廉報告由主要負責人審核把關。領導班子的述職述廉報告要事先印發征求下屬單位的意見,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也可以在機關和下屬單位公示欄或醒目位置張貼,或通過內部局域網進行公示,在更大的范圍內征求群眾意見。對干部群眾反映的意見或問題,要說清說透,既肯定成績,又不隱瞞缺點和錯誤,找準、找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明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奮斗目標。
2、召開述職述廉、民主測評會議。各部門(單位)組織召開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和民主測評會議,參會對象一般為本部門(單位)中層以上干部、下屬單位負責人、特邀黨風廉政監督員、群眾代表,人少的單位應擴大到全體人員參加,也可邀請部分服務對象代表參加。在領導干部分別宣讀完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后,發放《民主測評表》(表樣見附件),進行民主測評。實際參加述職述廉、民主測評會議的人數不得低于應參加人數的80%。自行組織述職述廉、民主測評會議的部門(單位)負責《民主測評表》的發放、回收,交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統計匯總;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派出考核工作組參加會議的,考核組負責《民主測評表》的回收、統計。
3、個別談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派出考核工作組進行年度考核的,述職述廉、民主測評后要進行個別談話,進一步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全面了解領導班子的運轉情況,了解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現、廉潔從政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并對考核中反映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4、材料報送。年度考核、述職述廉工作結束后,各部門(單位)要向市委專題報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及整改意見,并抄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分別向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報送述職述廉材料(各一式二份),向市委組織部報送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登記表》。
5、情況反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職述廉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將通過書面形式反饋給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由黨委(黨組)通過書面通知、個別談話或民主生活會形式反饋給領導干部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個別反饋的,由市紀委或市委組織部進行反饋。
四、工作要求
1、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年度考核、述職述廉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各部門(單位)年度考核、述職述廉工作要在**年2月底前結束。各部門(單位)召開述職述廉會議的具體時間,請提前3—5天分別告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市委組織部(機關干部處)。
2、交流、調動到現任崗位和擔任現職不滿半年的領導干部,要按要求撰寫述職述廉報告,不參加民主測評。本年度參加脫產學習、病休等超過半年以上的縣處級領導干部與擔任縣處級非領導職務的干部年度考核時,不要求撰寫述職述廉報告,按要求填寫和上報《年度考核登記表》。
3、根據年度考核、述職述廉情況,加強對有關縣處級領導干部的監督。對年度考核、述職述廉中發現有領導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應及時向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反映。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的縣處級干部,其年度考核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各部門(單位)年度考核、述職述廉結束后,應將縣處級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及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材料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