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基礎教育債務通知

時間:2022-10-06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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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礎教育債務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

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市縣基礎教育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通知》(浙財教字[**]193號)要求,在市縣自行清理核實的基礎上,省決定組織力量對各地認定、報備的教育債務情況進行抽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

各市(不含寧波)本級、所屬縣(市、區)教育、勞動等部門舉辦的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專學校,不包括學前教育學校和各類民辦學校。

二、抽查內容

經各地審核確認的,基準日為**年9月30日的上述學校擁有的教育債務,重點抽查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的債務。

三、人員安排

抽查工作委托相關省屬高校財務、審計部門組成抽查組進行。每組不少于3人。組長由高校派一名處級干部擔任,從各高校中抽調部分對債務管理比較熟悉、工作能力較強的專業人員為成員。分工安排見附件一。

四、時間安排

12月10日起各抽查組開始工作,檢查時間由各抽查組根據工作量及抽查情況決定,爭取在19日前完成。

12月20日前各檢查組向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上報書面抽查報告。

五、抽查方式

各抽查組可采用集中檢查、進點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如有需要,可與債權人面談,請市縣有關部門提供便利。

抽查組可再細分成若干小組在不同的市縣同步進行檢查。

六、要求

抽查組到達前會與縣市教育或財政部門聯系。請市縣提供本縣市基礎教育債務清理核實報告、確認文件和債務認定依據(資料)復印件供抽查組查閱。

請市縣教育、財政部門對抽查組的工作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