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關系調整通知
時間:2022-10-10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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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各黨工委:
根據中共**省委組織部、**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關于全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干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鄂組通[2005]43號)和中共**省委組織部《關于調整全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黨組織隸屬關系的批復》(鄂組建[**]4號)精神,全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黨組織實行垂直管理,黨的工作接受地方黨委指導。報市委研究同意,我市農村信用社系統黨組織關系統一劃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管理,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關于黨組織關系接轉工作。各鄉鎮辦事處黨(工)委要及時通知各信用社黨支部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填制黨員花名冊一式三份,由各鄉鎮辦事處黨(工)委直接將黨員組織關系整體轉入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
2、關于**年黨費收繳工作。**年上半年黨費由各鄉鎮辦事處黨(工)委負責收繳,各農村信用社黨支部要在接轉組織關系前將**年上半年黨費足額上繳到鄉鎮辦事處黨(工)委。
3、關于發展黨員和檔案移交工作。**年全市農村信用社系統發展黨員工作由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負責。各農村信用社黨支部要協助鄉鎮辦事處黨(工)委將所有黨員檔案、**年發展對象及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材料及時轉至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
各鄉鎮辦事處黨(工)委要集中時間,認真細致地做好農村信用社系統黨組織關系接轉工作,確保所有工作在6月15日以前完成。各農村信用社黨支部要主動做好銜接工作,指派專人辦理具體的接轉手續。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和防止利用黨組織關系整體劃轉之機,突擊審批黨員或隨意偽造黨員檔案材料等現象。農村信用社黨組織隸屬關系調整后,各鄉鎮辦事處黨(工)委要繼續關心和支持本地區農村信用社的工作,召開相關重要會議和舉辦重大活動時,應及時邀請農村信用社的主要負責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