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關系接收通知

時間:2022-10-11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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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組織關系接收通知

各黨(工)委,黨總支:

近期,省市委轉發了中組部《關于切實做好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工作的通知》,并就貫徹落實工作提出了的具體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流動黨員管理,現就貫徹落實中組部、省市委關于流動黨員管理的有關精神作如下通知:

一、認真組織開展流動黨員管理落實工作“回頭看”活動。要按照區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做好新版<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和<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發放使用工作的通知》、《關于認真做好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流動黨員電話咨詢服務制度的落實、《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流動黨員接收等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自查,進一步強化流動黨員教育管理。一是落實流動黨員電話咨詢受理、記錄制度。建立流動黨員電話咨詢登記制度,制定專門的電話記錄冊,對黨員咨詢的日期、事項,受理人,答復情況及時準確記錄。流動黨員電話咨詢記錄冊做為今后基層組織建設檢查的必查資料。二是繼續深入開展“兩找三聯”活動。要通過活動開展,逐步使黨員、黨組織互找工作經?;h員與流出地黨組織的聯系、黨員與流入地黨組織的聯系、黨員流出地黨組織與流入地黨組織的經常性聯系工作制度化,為流動黨員主動到黨組織報到,參加組織生活搭建好平臺。三是建立流動黨員花名冊。要按照區委統一要求的項目,以黨委為單位對流動黨員進行登記,建好流動黨員信息庫。四是抓好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公共場所的宣傳櫥窗和社區公開欄等形式,加強對《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等教育培訓管理措施的宣傳,引導廣大流動黨員亮明身份。

二、切實做好流動黨員接收工作。按照中組部和省市委要求,把流動黨員的接收作為強化流動黨員管理的重點,明確責任,建立書記帶頭抓、分管副書記直接抓、各部門配合抓的齊抓共管工作制度。流動人口居住管理、人才(勞動力)市場招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等管理部門在對外來人員登記過程中,增加“政治面貌”欄,及時掌握流動黨員情況,加強與黨組織的聯系協作,配合抓好流動黨員的登記管理;各級黨組織要盡快組織開展一次摸底調查活動,對本轄區、本系統“兩新”組織、建筑工地、市場和外來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經營場所,采取進企業、進門點、進工地、進市場、進樓宇等多種方式對流入本地的流動黨員進行一次“拉網式”摸底,全面掌握流入黨員的情況,強化服務工作,對尚未取得《流動黨員活動證》的流動黨員,按照黨員管理隸屬關系,積極協調,引導和幫助他們接轉組織關系,辦理《流動黨員活動證》;要把流動黨員的組織生活納入各級黨組織工作內容,組織本地黨員與外來流動黨員開展“一對一”、“多對一”幫扶,增強流動黨員的歸屬感;把流動黨員的培訓和教育納入工作計劃,讓流動黨員能夠及時接受培訓,對在生產中表現突出的流動黨員進行表彰獎勵,并通報黨員所在黨組織,增強流動黨員的工作熱情;要堅決貫徹落實中組部關于接收流動黨員的規定,任何單位黨組織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流動黨員,對拒絕接收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或推諉扯皮的,要根據黨內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

三、嚴格落實流動黨員接轉情況動態報告制度。流動黨員接轉情況報告制度是省市委對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統一要求,是上級黨委掌握流動黨員管理教育情況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黨委務必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周報告制度,落實好《流動黨員基本情況統計表》、《流動黨員增減情況統計表》和《流動黨員持<活動證>情況統計表》月報告制度,落實好《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情況統計表》半年報告制度。周報告時間為每周星期三下午5時以前,月報告時間改為每月20日以前,半年報告時間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同時,各黨委要對開展“回頭看”情況進行總結,工作總結和《<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及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回頭看”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于4月28日前書面形式報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