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繳管理使用通知

時間:2022-10-12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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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繳管理使用通知

省直各廳局、中央駐長各單位、各高等院校、武警**消防總隊團組織:

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工作是共青團工作的重要內容,按時上繳團費是每位團員和各級團組織的責任和義務,是加強團員組織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衡量團的組織建設水平的重要方面。為了進一步加強團員的教育管理,提高對團費收繳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團的組織紀律觀念,保證團費的正常收繳,規范團費的日常管理使用,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按時收繳團費和管理使用好團費是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夯實團的基礎、加強團員教育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檢驗團組織工作成績和政治覺悟的重要標志。省直各級團組織必須高度重視團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要以對團組織和團員高度負責的態度,從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講政治的高度出發,把團費收繳和管理使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團員意識教育和團員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廣大團員交納團費和團組織做好團費收繳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

二、加強教育,嚴格執行

根據《團章》規定,團員有義務按時交納團費,團組織有責任按期收繳團費。任何團組織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絕繳納或少繳團費,任何團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團費(確因生活貧困無力交納,經批準的除外)。省直各級團組織要加強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團費的團員的教育管理,幫助他們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增強團員意識,嚴格執行《團章》、自覺履行團員義務。團工委將繼續實行團費收繳工作一票否決制,對團費逾期上繳或在管理使用中違反規定的團組織,取消該團組織當年各項各級團內榮譽參評資格,同時向所在單位及分管領導通報有關情況。

三、健全制度,規范使用

團費的管理使用和收取留用嚴格執行團中央、團省委有關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規定,切實做到設立專門團費賬戶,指定專人管理,嚴格規范團費的適用范圍,嚴格團費的使用審批手續。上級團組織要加強對下級團組織團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的檢查、審計。下級團組織每年上交團費時要向上級團組織報告團費收繳和管理使用情況。

四、認真負責,按時上繳

團工委根據團中央《關于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決定》和團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決定》文件精神,核定了各單位**年應上繳團費數(附后),請各單位嚴格按此完成上繳任務,于**年2月28日以前上交省直團工委。(聯系人:潘小芳,聯系電話: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