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以考察養兒童情況出訪通知

時間:2022-10-22 0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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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以考察養兒童情況出訪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涉外收養數量逐年增多,一些?。ㄊ校┟裾d(局)及福利院以出國考察被收養兒童在國外生活狀況為由,暗示或授意外國收養組織邀請其出國。外國一些收養組織為了達到在中國順利收養的目的,亦主動提出邀請。由于缺乏嚴格控制和統籌安排,以致在極短的時間里,就有幾批我民政系統的干部為了同一目的到同一國家訪問,在國外造成不良影響。

從法律上講,收養關系成立后,送養人與被收養人的親權及監護關系即終止,福利院已不再是被收養兒童的監護人,因此,不應再以考察被收養兒童在國外的生活情況為由,頻頻出訪,在涉外收養工作中如需要掌握被收養兒童在國外的生長、生活情況,應通過政府間的交流與合作進行。

為維護我國的國際聲譽,加強管理,嚴格執行有關外事規定,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今后,各級民政部門不得主動要求或暗示外國收養組織邀請其出國訪問。對外國收養組織主動提出的邀請,一般應予婉拒。對確有必要的出訪,各地應提前將出訪計劃報民政

部審批后,方可辦理出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