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管領導干部實行試用制通知

時間:2022-10-28 0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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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管領導干部實行試用制通知

各黨委、工委,區機關各部門,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競爭激勵機制,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促使干部能上能下,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推進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為我區各項事業的順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經研究決定,新提任區管領導干部一律實行試用制(需經法定程序任免的除外)。試用期內,協助部門或鄉鎮主要領導分管一個方面的工作,或受領導委托處理具體事務,參加辦公會,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列席黨(工)委會。

領導干部試用期一般為一年。干部試用期滿后,由組織部門對其進行全面考察,稱職者正式任命,不稱職者回原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試用期間,原任職務職級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