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災區市場供應通知
時間:2022-10-30 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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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春節、搶險抗災和災后重建期間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供應,穩定市場價格,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公告如下:
一、千方百計保障市場供應。發展改革、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要在保障旅客、救災物資運輸和搶運電煤的同時,盡最大努力組織好糧食、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化肥等重要生產資料的運輸。商務、糧食部門要積極組織糧食、豬肉、食用植物油的儲備投放。各地人民政府要積極組織貨源,保障鐵路、公路站點和道路上滯留人員的方便食品、飲用水供應,以及抗災防凍、照明取暖物資的供應。
二、減免鮮活農產品銷售環節收費和車輛通行費。國務院已經明確,從今年1月26日到3月31日,對鮮活農產品銷售環節的市場管理費、工商管理費和車輛入場費等一律減半收取,對在“綠色通道”上行駛的整車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交通、工商、價格等部門要加強對減免鮮活農產品銷售環節收費和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確保上述政策的落實。
三、認真落實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各地要認真落實政府管理價格近期一律不提高的要求,并積極勸導有關企業消化成本上升壓力,穩定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各受災地區可根據當地情況,對蔬菜、賓館客房、游覽參觀點以及旅客滯留站點和路段的方便食品、飲用水價格實行差率管理或規定臨時限價。
四、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和亂收費、亂加價行為。要加強市場價格檢查、巡查,堅決打擊趁災害之機,哄抬盒飯、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食品和蠟燭、煤炭、木炭等照明取暖物品價格的行為,以及高價倒賣車票、船票、機票,在規定票價外亂加價、亂收費的行為。要繼續加強災區食品、藥品、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鋼材、水泥等災后重建物資的價格監管,努力保證災區市場和價格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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