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農房建設通知
時間:2022-10-30 0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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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為全力打造直轄市“窗口”和“門戶”形象,結合重慶市列為全國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實施一小時經濟圈建設的戰略機遇,根據全市新農村建設“一區兩鎮五片”總體部署,我縣把寶郵路特色經濟帶作為新農村建設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出臺了一系列農房建設優惠政策。為有效落實相關政策,消除無序建設現象,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進一步規范規劃區內及寶郵路沿線新農村農房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制規劃區內農房建設。城鎮規劃區內,特別是縣城(含龍水組團)規劃區范圍內,必須嚴格建設審批程序,不得擅自審批修建房屋;寶郵路沿線景觀建設區域內的新建農房,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大足縣寶郵路景觀線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足委辦發〔**〕6號)相關規定執行,編制統一的風貌設計,經縣建委審查,報縣規委會批準后實施;必須堅持先批后建的原則,未報批建設手續和用地手續的,必須立即停止建設。
二、相對集中建設康居示范點。按照因地制宜方針,以社為單位,按照相對集中建設的原則,高起點、高標準,按組團形式編制康居示范點建設規劃,經縣建委審查后報縣規委會,并嚴格按照縣規委會批準的統一的風貌設計建設。集中居民點環境整治與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整體要求進行實施。
三、著力抓好農房原地改建。對于寶郵路沿線確需改建的農房,應確保退足公路紅線并滿足規劃要求,按程序報批后,嚴格按照縣建委提供的建房標準圖集,相對集中建設,嚴格控制風貌設計。
四、規范建房審批程序。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關于印發大足縣寶郵路景觀線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足委辦發〔**〕6號)和《關于新農村建設“133工程”推進工作會議紀要》(足委辦紀〔2006〕5號)相關規定,確保新農村建設健康、有序、高效推進。新農村建設規劃,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其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對新農村建設涉及的農房建設報批要盡量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同時必須嚴格建設、用地審批程序。
五、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新農村建設,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房建設應遵循“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原則,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空閑地。易地新建房屋的,必須拆除舊房,對原宅基地進行復耕;對出賣、出租住房的,不再批準新建房屋宅基地。
六、加強農房建設質量監管。各有關部門必須對新農村農房建設全過程實行動態跟蹤管理,確保房屋建設質量。房屋建設標準和風格要結合具體情況,按照縣政府、縣規委會的要求,盡量統一,做到整體效果美觀、建設質量過硬、符合規劃要求。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按照本通知要求,嚴格有關程序,規范農民建房,確保寶郵路沿線新農村建設出形象、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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