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育林管理通知

時間:2022-11-02 0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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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山育林管理通知

為加快我縣生態經濟強縣和山水園林城市建設步伐,鞏固南北山生態示范區建設成果,根據《森林法》、《退耕還林條例》、《封山育林管理暫行辦法》和《**市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南北山地區林地實行封山育林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封山育林區范圍:南山從棠香街道辦事處紅星9社起經永岸村至龍崗街道辦事處西禪村11社止,北山從棠香街道辦事處報恩村1社經龍崗村至龍崗街道辦事處累豐村1社止的區域內所有林地(含退耕還林地)。具體范圍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劃定。

二、對南北山地區林地實行全封,封育年限為三年。

三、封育區的國有林地由權屬單位實施封育,集體林地由各街道辦事處、村社組織實施封育,群眾林地由群眾自封或聯戶封育。

四、封育期內嚴禁從事以下活動:采伐竹木、放牧、砍柴、割草及破壞林草植被;毀林開墾和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林糧(蔬菜等作物)間作;一切野外用火;捕獵野生動物;未經批準占用林地修建構建筑物;損毀護林設施和標牌。

五、對違反本通告第四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對封育區內發展和管護森林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由縣綠委給予表彰獎勵。

七、本通告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本通告自之日起執行,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