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工傷保險通知

時間:2022-11-05 10:08:00

導語:全面推進工傷保險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全面推進工傷保險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工傷保險通知》(浙政發〔2006〕44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工作,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現就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的目標任務

全面推進工傷保險是切實維護職工權益的重要舉措,是建設“平安**”的迫切要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的具體體現,各級政府和用人單位要從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重視工傷保險工作,把全面推進工傷保險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加快社會保險體系建設的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的范圍和對象是本市范圍內所有企業、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力爭通過2年時間的努力,到2008年全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0萬人,實現工傷保險全覆蓋。

二、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的若干措施

(一)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參保行為。用人單位都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規定,依法為其全部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對已參加養老保險但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在2007年3月底前,統一納入工傷保險實施范圍,并由地稅部門負責向用人單位按月征收工傷保險費。對用人單位為其職工優先辦理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給予辦理。

(二)加快推進農民工較為集中、工傷風險程度較高的建筑行業、礦山等采掘行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要嚴格執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在頒發許可證或者辦理許可證延期手續前,應認真審查申請單位提供的《工傷保險參保證明》,對不能提供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工傷保險參保證明》的,暫停頒發相關許可證。

(三)加強工傷保險信息化建設。隨著工傷保險參保范圍不斷擴大,參保人數的不斷增加,要進一步加快工傷保險信息化建設,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立符合工傷保險參保、繳費、認定、鑒定、待遇支付等全方位管理需要的信息網絡體系。創造條件實行工傷保險參保網上申報,為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進一步提高工傷保險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率。

(四)加強工傷保險組織機構建設。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進一步加強工傷保險組織建設,一是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創造條件,建立起比較健全的行政、鑒定和經辦機構,配備充實各類專業人員,理順工傷保險管理各機構職責,并保持工作上的銜接和順通;二是要為工傷保險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交通工具等設施及相應的經費。人事、財政等部門要在編制、工作經費上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全面推進工傷保險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的領導和考核。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政府主導、各方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根據工傷保險基本全覆蓋的目標和市政府下達的擴面任務,各縣、區要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明確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實責任。

(二)建立擴面工作進度通報制度。市政府建立縣、區擴面工作目標推進通報制度,市勞動保障部門、地方稅務部門要加強指導和考核,建立專門的統計制度,及時通報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目標完成進度,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工傷保險涉及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扎實推進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各級勞動保障、財政、地稅、衛生、民政、人事、安全生產監管、建設、工會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積極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全面推進工傷保險制度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