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服務方案通知

時間:2022-01-18 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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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服務方案通知

設區市司法局,廳機關有關處室,省律師協會:

根據省政府糾風辦和省解決市場中介組織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協調小組聯合制定的《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省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實際情況,福建省司法廳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福建省司法廳開展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福建省司法廳開展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福建省司法廳開展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規范發展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根據全省糾風工作任務安排和《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現制定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按照“清理、整頓、規范、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開展我省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和基層法律服務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全面規范中介組織服務、收費行為,堅決制止和糾正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建立、完善自律性管理機制,促進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規范化、法制化,力爭用一年半時間基本完成專項治理,有效維護市場秩序。

二、主要任務及工作重點

(一)主要任務

1、組織開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和基層法律服務中介組織糾風工作,重點糾正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范從業行為,進一步健全市場秩序,完善中介組織。

2、糾建并舉,加強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和基層法律服務中介組織法制體系建設,建立誠信激勵機制、失信懲戒機制,長效監管機制,將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管理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二)工作重點

律師行業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點是:律師是否違反《律師法》規定的保密義務規定和利益沖突執業禁止規定,是否存在“八種”執業禁止規定行為和不履行法律援助義務規定行為;公證行業的重點是:完善公證信用制度建設,提高公證辦證質量,加強公證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嚴肅查處公證機構和從業人員不講誠信、辦錯假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司法鑒定行業的重點是: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執業資質是否符合規定,執業行為是否規范;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的重點是:規范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服務、收費行為,堅決制止和糾正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侵害當事人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6月至2008年7月底)

省廳成立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專項治理辦公室依托在廳監察室),召開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同時制定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廳律師管理處、公證管理處、法規教育處和基層工作處分別制定所管行業具體的實施方案,同時對所管行業中介組織情況開展全面的調查摸底,認真填寫《福建省司法廳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基本情況統計表》,并于7月31日之前報送廳監察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8年8月至2008年9月底)

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填寫專項治理自查情況表。自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是否與主管部門脫鉤;二是執業活動是否依法、有否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業務程序違法或非法活動等;三是執業活動是否完全正確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約定的義務,是否存在損害國家、企業、個人或者公眾利益的行為;四是執業活動是否遵守行業自律規定、職業道德,有否存在失誤、過錯或者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進行整改、規范。

(三)集中治理階段(2008年10月至2009年6月底)

突出重點、點面結合,全面開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和基層法律服務中介組織的專項治理。從資質審查、市場準入、年檢把關、案件查處、信用監管等方面入手,采取重點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等方法,加強對中介組織進行巡查,對存在重點違規行為、群眾重點投訴的中介組織要進行重點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責令整改并依法處理。廳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對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得不好的進行重點督查。

(四)建章立制階段(2009年7月至2009年9月底)

建立健全全省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長效監管機制,不斷健全法律服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環境,運用行政指導手段,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效。

(五)檢查總結階段(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底)

總結全省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治理中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總結推廣。

四、具體措施

(一)嚴把市場準入關

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對中介組織和人員的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核準,嚴把準入關。對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執業資格,一經查實,堅決予以處理。

(二)嚴把年度檢查關

要結合年檢工作,審查中介組織的執業活動和執業人員的執業情況。對于信用不良的中介組織和執業人員,暫緩通過年度考核或年度注冊,給予重點審查,發現問題的,待有關問題處理完畢后,方可通過年檢。對今年已通過年檢注冊的中介組織和執業人員,要組織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應采取措施嚴肅處理。

(三)加快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信用體系建設

一是研究制定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中介組織信用評價、信用管理機制,加強信用資源共享與整合。二是加強中介組織信用監管,根據不同等級實施相應形式的監管。三是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

(四)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要提高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現機率,以不講誠信、亂收費、與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不正當交往、辦錯假公證、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做虛假鑒定、擅自變更準入資質和執業條件、搞惡性競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大違法違規行為信息披露制度的執行力度,震懾違法分子。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解決市場中介組織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的工作是今年國務院糾風辦重點部署的工作任務之一,重點是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各單位要從這個高度來認識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視、工作上更加有力、成效上更加明顯、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二)加強領導、分工協作

專項治理工作要在省廳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采取分工負責、突出重點、全面推開的辦法。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各部門應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抓住重點、明確責任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從源頭、領導、主管、查處、反饋等五個方面入手,加強規范管理。要加大查處法律服務市場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狠抓一批影響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典型案件。在專項治理期間,要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制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通過對違法案例的查處、剖析、曝光,提高社會公眾對法律服務中介組織各類違法行為的認知度,凈化法律服務市場。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向廳監察室報送各個階段工作的開展情況、各類信息及相關數據,以便匯總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