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方案通知
時間:2022-01-19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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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歷史悠久,文物資源極為豐富,從8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至近、現代,各個時期文物遺存豐富。為保護好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加快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9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冀政函[2007]68號)、邯鄲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2007]57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就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意義
文物是國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一些地方文化遺產消失的速度加快,對繼承和弘揚我國優秀傳統文化,保持民族文化特質和文化獨立性造成了直接威脅。近年來,在城鄉建設和文物調查中新發現了大量的不可移動文物,另有許多文物因人為或自然原因遭到損毀甚至消失,因此,前兩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已很難準確反映文物遺存的實際狀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國情國力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歷史文化遺產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市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的重要基礎工作。
二、普查的目的
此次普查是為了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為準確判斷我市文化遺產保護形勢、科學制定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對新發現、尚未登錄的地上、地下中的不可移動文物,全部予以登記、公布,并根據其文物價值核定公布和申報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根據普查中所采集的相關信息,建立和完善文物保護單位的科學記錄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數據數據庫,以加強文物信息的利用和保護,為各級政府制定文物保護方針、政策提供詳實的基礎數據。通過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培養造就一批專業技術人才,使之成為今后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中堅力量。
三、指導原則
考慮到目前群眾對不可移動文物認識程度的逐漸深入,對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和利用要求不斷提高,以及現代科技手段對文物保護作用的日益加強,對我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提出四個并重的指導原則。
(一)堅持古代文物與近、現代文物包括工業遺產并重的原則。在普查過程中,要摒棄厚古薄今的傳統思想,對于近、現代文物要予以特別關注,尤其是工業遺產要列為普查對象。
(二)堅持文物本體與周邊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并重的原則。要對不可移動文物周圍環境進行比較詳細的了解和調查,除了對文物本體的調查,還要注重對文物周邊環境的調查。
(三)堅持傳統調查方法與現代科技手段并重的原則。在普查中要注意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吸收現代科技成果,對不可移動文物準確定位,逐步實現信息化管理。
(四)堅持野外調查與室內資料整理并重的原則。要對野外調查獲得的數據,進行系統科學的整理匯總,建立數據庫,并公布普查成果,為實施有效保護提供依據。
四、普查對象和任務分工
此次文物普查以新發現文物遺存為重點,全面調查各類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近現代代表性建筑、工業遺產,老字號以及其它文物遺存等。普查范圍為全市范圍內地上、地下以及水域中的文物遺存。
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對象和任務分工有以下幾類:
(一)未登記、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由河北省文物局統一組織進行調查,市文物部門予以配合。
(二)在基本建設中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由原考古勘探、發掘單位進行復查。
(三)已經登記在冊的不可移動文物,由文物部門進行復查。
普查登錄的內容包括不可移動文物的名稱、位置、地理坐標、年代、類別、數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況;文物本體的保存情況和損毀原因;文物周邊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現狀以及文物的所有權屬和使用管理情況等信息、數據。調查中應同時對重要遺存、遺跡進行測繪,攝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標本以及其它相關數據,一并進行登錄。
五、普查的技術路線
(一)統籌規劃
根據省、市文物部門的統一部署,我市此次文物普查實行統一規劃部署。遵循《邯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和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制定的各項規范、技術標準。
普查實施標準化管理。由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制訂全國統一的普查規范及技術標準。規范和技術標準包括四個方面:
1、《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記表》及其著錄說明;
2、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的技術標準,包括文物的認定標準、分類標準、定名標準、年代標準、計量標準;
3、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信息、數據的采集、存儲、匯總、建立檔案和數據庫的規范;
4、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編制和普查工作報告編制的規范。
(二)突出重點
1、以全面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對于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主要調查其文物本體的現狀和文物的周邊環境狀況。
2、在全面調查、登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時,應重視鄉土建筑和建筑群、大遺址和遺址群的調查登錄;重視具有典型價值的近代工業建筑、金融商貿建筑、文化教育和醫療衛生建筑、水利設施、林業設施、交通道路設施、軍事設施等行業性質文化遺產,以及各種風格、流派、形式的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的調查登錄。
(三)控制質量
為了保證普查數據、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科學性,普查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質量控制應貫穿于普查的全過程,其范圍應包括普查野外到達率和調查區域覆蓋率,以及普查數據、信息登記和錄入、數據整合、匯總等各項技術環節。
邯鄲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組,配合省文物局普查辦公室專家組,對我市的普查工作進行現場指導;對普查數據的質量進行抽查;對普查成果進行審核和驗收。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根據邯鄲市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我市成立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市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文體局、發改局、民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統計局、林業局、宗教局、武裝部及各鄉鎮人民政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主要職責是:
1、制定和組織實施武安市文物普查各階段工作計劃;
2、舉辦普查人員培訓班;
3、配合上級文物普查專家組對武安市的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質量抽查:
4、組織開展普查的相關宣傳報導;
5、配合省市、文物局普查辦公室,組織普查檔案的建文件備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數據庫;
6、編制并向邯鄲市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武安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報告》;編制并經武安市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批準公布《武安市第三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二)部門職責
在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提出本部門參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密切配合文物部門做好普查工作。
1、民政部門要與文物部門加強溝通和協調,及時解決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文物普查和附屬可移動文物鑒定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2、財政部門負責普查預算審核、安排,及時撥付使用,做好文物普查經費監督、審計工作。
3、國土資源部門要配合文物普查專業隊伍重點針對礦冶遺址、與古人類遺跡共存的古生物化石遺跡、博物館、地質公園和地質遺跡保護區內的文物進行調查工作。
4、建設部門要與文物部門協作,做好全市村鎮、傳統民居相關的文物普查工作。
5、水利部門要協助文物部門做好水利管護范圍內文物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
6、統計部門指導文物部門做好普查數據的統計和分析,組織開展普查數據統計的審定和工作。
7、林業部門要配合普查專業隊伍開展好林區內文物的普查工作,將林區內具有研究和生態教育價值的建筑、設施、史跡等林業行業性質文物,列入重點,豐富文物保護類別,充實林業生態文化內涵。
8、民族宗教部門要配合和參與文物普查工作,為普查機構和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信息。
9、武裝部按照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在市文物部門的技術支持下,負責軍事用地的文物普查,涉及軍事機密的問題會同文物部門研究解決,保證文物普查數據的完整性。
10、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并在每個行政村明確一名普查聯絡員,對本區域內的文物進行認真的摸底、登記、匯總,進行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待文物普查組普查到所在鄉鎮、村后,為普查組做好向導、講解工作,提供必要的路線和食宿,積極協助市文物部門開展好文物普查的其它工作,確保文物普查正常、有序開展。各鄉鎮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名單于2007年11月10日前報市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310—82080875653865
普查中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保護。市政府將協調文體、公安、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設活動包括工業、交通和水利設施等大型基本建設項目,均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此次普查的有關規定。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損文物安全的行動。
七、時間安排
此次普查時間從2007年5月開始,到2011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07年9月30日。
第一階段(2007年5月——2007年9月):根據國家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確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開展培訓、試點工作。
第二階段(2007年10月——2009年12月):實地進行文物普查。具體安排如下:
省文物普查組安排6人、我市配備10人,共16人,分5組對22個鄉鎮逐一拉網式進行普查,查完一個驗收一個,時間為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對已登記文物進行文物專題普查,并做好普查數據的初步整理分析。
第三階段(2010年1月——2011年6月):主要任務是進行調查數據的整理、匯總、數據庫建設和公布普查成果。
八、總結表彰
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結束后,市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將對普查過程中的組織工作、前期調研、業務培訓、田野調查、數據匯總、整合普查成果等,進行認真的、實事求是的全面總結,并召開文物普查工作總結會,對普查工作好的鄉鎮、單位進行表彰,選出普查工作突出的鄉鎮、單位向省、市文物局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