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城建調查通知
時間:2022-02-13 0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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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精神,準確掌握公共住房制度保障對象的總體情況及其真實需求,更好地解決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問題,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經區政府研究,決定開展我區公共住房保障對象情況調查,現就我區開展此次公共住房保障對象情況調查的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
準確掌握我區目前公共住房保障對象的總體情況及其真實需求,建立保障對象的基礎檔案,實現動態管理,為科學合理地制定公共住房制度保障的計劃提供可靠的資料依據。
二、調查范圍
全區范圍內的各社區。
三、調查對象
上述范圍內符合公共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即: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下,現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兩個及以上五城區正式戶口。
四、調查方式
本次調查采用全面發放申報表,對申報符合條件的家庭入戶調查的方式進行調查。由社區工作人員向轄區家庭發放申報表,對回收的申報表進行審核,對其中申報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入戶調查,形成全區公共住房保障對象動態管理體系。
五、調查內容
(一)家庭基本情況:家庭人員結構、家庭年收入;
(二)家庭現住房狀況:家庭現居住狀況、家庭現有住房狀況;
(三)意向保障方式選擇。
六、調查工作安排
調查工作于20*年6月24日完成,并形成調查分析報告。分階段具體安排為:
(一)前期準備階段(5月16日~22日)
區房管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
(二)宣傳、培訓階段(5月18日~25日)
配合市房委辦,充分利用我區宣傳輿論工具和社區的宣傳陣地,重點宣傳調查的意義、程序、時間、地點。
區房管局開展對各街道辦事處、社區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重點是培訓有關政策規定、申報表的填報、申報表的篩選、匯總表的登記造冊等。
(三)申報受理、核實審核階段(5月26日~6月20日)
5月26日~31日社區工作人員向轄區常住家庭發放申報表,申報表發放要求必須發放到社區每戶家庭。發放的資料包括《成都市公共住房保障對象申報表》、《填表須知》及《公開信》。
5月27日~6月3日為申報回收階段。符合條件的家庭如實填寫申報表后,送交回所在社區。
5月29日~6月17日,社區工作人員匯總申報表,對申報符合條件的家庭逐戶進行入戶問卷調查,核實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按照統一的格式登記造冊,同時整理每戶家庭的基礎資料,上報街道辦事處。
6月17日~19日,由街道辦事處匯總各社區初審合格的保障家庭資料,形成本街道保障家庭報表報區房管局。
(四)數據錄入、上報階段(6月19日~24日)
區房管局匯總各街道辦事處上報審查合格的保障家庭資料,核實公房檔案。并將有效數據錄入,形成電子文檔和報表上報市房委辦。
七、組織實施
本次調查是政府了解公共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的總體情況及真實需求,完善公共住房制度的基礎性工作,各相關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責任到人,工作到位,確保高效、準確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一)由區房管局牽頭,組織協調本區的調查工作,并負責調查工作的業務指導、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
(二)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各社區做好調查資料的發放、入戶調查、申報受理、核實和各社區資料匯總,并報送區房管局。
(三)各社區負責申報家庭的申報受理、入戶問卷調查、資料整理等工作。
(四)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提供相應資料,配合核實有關情況。
八、調查管理
本次調查工作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管理。由區房管局作為目標責任單位,同各街道辦事處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職責。各街道辦事處同各社區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相應的職責。
九、調查經費
(一)調查工作開始后,給予各相關責任部門一定的啟動經費。特別是社區作為調查工作的第一線,任務重、時間緊。為保證本次工作的順利進行,經費重點向直接承擔調查工作的社區傾斜。
(二)印制各類宣傳資料和資料錄入等費用,在調查費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