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學科增補通知
時間:2022-03-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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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二批*省級重點學科驗收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45號)、《關于遴選和建設省級重點學科的若干意見》(教高〔20*〕13號)和《*省級重點學科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科建設,提高其核心競爭力,本著“瞄準需求、調整結構、強化示范、擇優增補”的原則,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省級重點學科增補工作。現將增補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補省級重點學科的指導思想
1.省級重點學科增補工作要符合國家、區域和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以及建設創新型*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要緊密結合我省實施“*”行動計劃和加速崛起的實際需要。
2.要有利于促進我省高校主動瞄準學科前沿和國家、省發展重大需求,推進機制體制創新,努力營造有利于發揮人才創造性的環境和條件,不斷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通過重點學科的示范和輻射作用,提升高等學校整體辦學實力和競爭能力,帶動我省高等教育整體發展。
3.鼓勵高等學校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學科結構調整和方向的凝煉,集中力量建設適應學校定位、彰顯學校特色,以及適應我省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優勢學科,推進優質教育資源的社會共享。
4.鼓勵高等學校加大學科建設開放力度,廣泛吸引社會資源支持學科建設。高校要主動與相關行業部門、企業和地方政府,以及國內外高校實質性共建學科,創新學科發展理念,努力凝聚和造就一批學術領軍人物,在更高的起點上謀求學科跨越式發展。
本次省級重點學科增補工作,在結合第二批省級重點學科驗收結果的基礎上,將優先支持與信息、生命、新材料、新能源、交通、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和服務業、文化和社會事業發展等密切相關,以及有利于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的重點學科建設。
通過重點建設,在全省范圍內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優勢的重點學科體系,鞏固和擴大高等學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引領、服務社會方面的綜合優勢;逐步培育一批為我省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輸送高層次創新人才,以及解決重大問題和關鍵難題的重要基地。
二、增補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省級重點學科增補工作采取先由學校推薦申報、省教育廳組織省內外同行專家評審,最后由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等步驟進行。
2.本次省級重點學科增補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包括新增設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進行。省級重點學科一般按二級學科申請,醫學門類中的內科學、外科學按三級學科申請,未設二級學科的一級學科按一級學科申請。
3.申請增補學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授權或至少完整培養三屆碩士研究生;
(2)具有國家、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研究基地的支撐;
(3)近五年獲得過省部級二等及以上科研獎勵。
20*年及以后新增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各限報6個學科;經省教育廳批準立項建設申報碩士學位授權的單位,各限報4個學科;其他非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本科院校,各限報2個學科。上述單位在限額內的申報,以及本次驗收排名靠后的原省級重點學科重新申報,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三、申請材料的報送及時間安排
各申請學科應提交《增補省級重點學科申請報告提綱》(附件1)、《*省重點學科申請簡況表》(附件2)各1式15份;學校需將上述材料連同《申請學科符合條件說明》(附件3)、《申請增補省級重點學科匯總表》(附件4),以及與上述材料相對應的電子文檔和數據庫文檔(錄入要求見附件5)各1式2份,于20*年3月10日前報送省教育廳高教處。
四、相關要求
學校需對提交的材料內容及統計數據進行嚴格的審核,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提供的材料和數據準確無誤、真實可靠。
申報材料中填寫的科研項目和成果,以及學術隊伍中的主要成員,一律不得在不同學科《申請簡況表》中重復使用,也不得是在省級重點學科驗收階段已使用過的科研項目、成果和主要成員。省教育廳對各高校的申報材料將通過網絡進行公示,如發現有填報數據和材料不實,甚至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有關學科點甚至整個單位的申請資格。
各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省級重點學科增補工作,要根據本校學科建設與發展規劃,結合自身學科優勢、特色和發展實際,認真做好學科申報組織、論證和遴選工作,確保省級重點學科增補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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