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保局用工管理通知
時間:2022-03-17 09:12:00
導語:市勞保局用工管理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委局,駐鄭各用人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的《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勞動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46號)以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通知》(鄭政辦文[20*]8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規范勞動用工秩序,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健康發展,我局結合實際,研究開發了*市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F就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我市研究開發的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對全面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20*年,我市所有用人單位都要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各縣(市)、區要完成轄區內用人單位用工信息數據錄入工作的60%,市直有關委局要完成本系統用人單位用工信息數據錄入工作的85%。至20*年底,全市各用人單位都要建立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普遍實現勞動用工網絡化管理。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依托金保工程勞動保障業務專網,建立全市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全面了解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情況,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管理情況實行動態監管,為實現國家、省、市勞動用工信息數據交換共享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實施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三、基本原則
各縣(市)、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按行政區域劃分),采取先易后難、分類推進的方式,鼓勵和引導本轄區內各類用人單位(包括部、省屬企業)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實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好本系統的用人單位按時完成信息數據錄入任務,建立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7月30日)
我市于7月下旬召開全市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推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貫徹大會。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通過建立專欄、專題,開展宣傳周、宣傳月活動等形式,大力宣傳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重要意義。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對基層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和企業勞資人員進行業務流程和操作系統培訓,提高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和工作效率,使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都能了解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的重要性、實效性,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8月1日——8月31日)各類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要求,組織精干人員,依據《勞動者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有關內容,核實本單位職工檔案信息,收集、整理、匯總本單位勞動用工、勞動合同簽訂、職工收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為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做好信息采集的準備工作。
(三)信息輸入階段(9月1日——11月31日)
用人單位登錄*市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輸入單位基本信息(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等),并按照《勞動者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的內容錄入本單位職工個人信息。信息錄入工作完成后,攜帶《勞動用工備案情況報告書》(一式三份、蓋單位公章)、單位營業執照、年檢登記證等材料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后存檔。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檢查用人單位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情況,對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等侵害職工權益的違法行為,在新聞媒體上曝光,確保年底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年終,市里將組織人員對各縣(市)、區推行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完成目標任務的,給予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通報批評。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目標責任
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使用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在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中的基礎性作用,把推進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作為宣傳貫徹新的《勞動合同法》、協調勞動關系、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集中力量,重點突破,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縣(市)、
區,市直有關委局要將推行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指標,層層落實。要適時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按季度進行通報,年終進行考核評比。
(二)強化手段,確保數據真實性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督促指導用人單位統一使用《*市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錄入信息數據,建立健全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并通過采取網上監管和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對用人單位錄入的單位信息和職工基本情況進行核實,在用人單位用工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數據庫,以保證信息數據的共享性、一致性、正確性、真實性和唯一性,防止數據庫信息的虛假和混亂。
(三)同步進行,規范用工行為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在指導轄區內的用人單位普遍實現勞動用工網絡化管理的同時,要督促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為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到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工備案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檔案,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用人單位對使用的員工未及時辦理招聘用工備案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檔案的,要盡快補充和完善,以確保到齡職工及時辦理退休審批手續,按政策享受社會保障待遇。
(四)認真分析,提供決策依據
各縣(市)、區要依據勞動用工管理專用系統動態掌握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集體合同簽訂、職工工資收入、社會保險繳納等情況。并及時整理、匯總勞動用工數據庫的有關信息,勞動用工變化情況,分析其中原因和發展趨勢,為用人單位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提供服務,為政府出臺宏觀調控政策提供數據支持。
- 上一篇:計量校準機構管理制度
- 下一篇:市工程設備監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