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勞動力就業計劃任務通知
時間:2022-03-17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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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全市各農村勞動力定點職業培訓機構:
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年度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任務的通知》(豫勞社〔20*〕8號)要求,為繼續做好我市農民工技能培訓工作,現將我市承擔的20*年度農民工培訓任務分解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目標任務進一步分解
根據省廳下達我市20*年度在崗農民工培訓計劃任務3萬人,并結合年初我辦《關于下達20*年度全市農村勞動力補貼性職業培訓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鄭勞社農培〔20*〕1號),將各單位在崗農民工培訓任務作相應調整(具體任務見附件1,補貼培訓任務總數不變)。各縣(市)、區要把目標任務進一步分解,落實到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并督促落實。
二、足額安排培訓補貼資金
市財政局將按照各縣(市)、區承擔的任務核算下撥培訓補貼資金。各縣(市)、區要在安排就業再就業資金用項時,把農村勞動力培訓補貼資金作為重要項目,優先安排資金規模;各單位應根據所承擔培訓任務,足額安排補貼資金。各縣(市)、區應抓緊到市財政局領取培訓補貼卷,以便順利開展培訓工作。
三、認真做好培訓補貼資金核發
對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的定點培訓機構,各縣(市)、區應按照規定及時核發培訓補貼資金。培訓轉移就業前的農村勞動力(農村初高中生畢業未升學和其他新成長勞動力、農村退役士兵、有意愿外出務工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在城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培訓合格率要達到90%,轉移就業率要達到80%;培訓在崗農民工,培訓合格率、穩定就業率要分別達到90%。補貼標準及補貼的申領、發放程序仍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財辦社〔20*〕12號)和《關于下達20*年度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的通知》(豫勞社勞務〔20*〕13號)以及《鄭州市農村勞動力職業培訓補貼及職業介紹補貼實施細則》(鄭勞社〔20*〕24號文)規定執行。
四、加強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的管理
各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各類職業工種的培訓學時及要求,原則上A類專業不少于260學時、B類專業不少于200學時、C類專業不少于150學時。要督促、指導承擔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任務的定點培訓機構,按統一格式建立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就業臺帳,并及時上報相關報表。
五、做好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執行情況的統計工作
按照《鄭州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執行情況統計表》(附表2)要求,每季度第一個月5號前上報上一季度農村勞動力培訓及資金兌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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