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欠薪情況排摸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3 07:09:00
導語:單位欠薪情況排摸工作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村、企事業(公司制)單位:
近年來,因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造成員工群體性上訪事件不斷發生,并出現了員工私扣產品出廠、私搬生產設備、封堵道路等現象,嚴重影響了本地區社會穩定。
時值年底,為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歲末年初社會和諧穩定,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對用人單位“欠薪”情況進行排摸的工作。各村、企事業(公司制)等有關單位要根據通知精神,立即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的用工單位,特別是建筑施工、無證無照非法經營等重點領域的員工工資發放情況進行一次認真的排摸和梳理。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排查摸底
各村、企事業(公司制)等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欠薪”排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切實把排摸“欠薪”情況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做到各村、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摸本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員工工資發放情況;要重點排摸小型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廠房、設備租賃企業,并對排摸中發現有隱患的企業實行專人負責和跟蹤監管,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欠薪”事件的發生。此項工作將列入鎮年終社會穩定考核范圍,并與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獎金實行掛鉤。
二、突出重點,落實監督管理措施
對通過排摸發現的“欠薪”企業,各村、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專門人員,加強對“欠薪”企業的監管和教育,督促企業主及時兌現所欠工資,防止“欠薪”逃逸事件的發生。特別是要加強對有“欠薪”行為記錄的企業、廠房設備租賃期即將到期或經營狀況不理想等用人單位的重點監督,盡可能使“欠薪”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對存在不發當月工資只發生活費、無故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007年本市最低工資為840元/月),以及其他未按規定支付工資等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要進行認真的登記和上報鎮有關部門。對于建筑工地的排摸,屬村級在建項目的建筑工地由各村負責排摸和監管;工業園區的建筑工地由園區負責排摸和監管;政府投資性項目由重點工程指揮部負責排摸和監管。
三、加強聯動,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凡發現“欠薪”逃逸事件,相關村和相關單位要配合職能部門,加強聯動,妥善處理矛盾糾紛,防止事態擴大。
1、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各村、單位要加強與相鄰村和單位的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對個別用人單位轄區難以確定的要與相關村聯系確認,對在排摸中發現的“欠薪”情況要及時上報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
2、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對發生的業主“欠薪”逃逸等群體性突發事件,要及時做好勞動者的安撫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同時,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做好調處工作。各村要和在租賃地建造廠房、批租土地建造廠房及個人住房出租給經營者開廠的業主簽訂協議,確保資金落實,一旦出現經營者無法支付工人工資或逃逸,業主要承擔先墊付工資的責任,使拖欠工資事件得到及時處置,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特此通知
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年十二月六日
- 上一篇:建立社區調解室工作意見
- 下一篇: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精品范文
3單位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