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能力培訓通知
時間:2022-05-27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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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組織部,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全會精神,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新一輪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的重大部署,大力推進公務員素質能力建設,經研究,決定用兩年時間開展行政機關公務員通用能力培訓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使行政機關公務員系統掌握通用能力標準體系,能力建設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基本途徑,完善知識結構,創新管理理念,提升實踐能力,進一步強化執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務改革開放和科學發展,為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和才智支持。
二、培訓對象
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工作人員。
三、培訓內容
根據國家有關部署并結合我省實際確立。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鑒別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創新能力、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心理調適能力等九項通用能力的知識體系、實踐要求與培養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對突發事件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詳見《**省公務員通用能力培訓大綱》。
四、培訓方式
自學、集中培訓與專題輔導相結合。省直單位采取在職自學與專題輔導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其中,專題輔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利用**省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平臺組織實施。市以下可采取專題培訓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市、縣可以開展在線輔導和遠程教育活動試點。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的公務員參加屬地組織的學習培訓活動。
五、考試考核
為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培訓實效,應訓人員皆應參加學習培訓情況考試考核。凡**年1月1日后出生者,應參加通用能力考試;**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應在完成培訓任務后提交兩篇學習心得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作為考核依據。凡完成培訓任務并通過考試考核者,認定在職學習100學時或12天,學習情況存入本人培訓檔案并記入公務員培訓證書。
在職培訓、輔導和考試考核的具體計劃與實施辦法,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分級制定并組織實施。
六、時間安排
(一)**年4月初部署培訓工作;
(二)4月下旬啟動師資與業務骨干培訓班;
(三)8月份啟動省直在線輔導工作;
(四)10月份啟動考試考核工作;
(五)**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分別完成省直、市以下公務員培訓考核任務。
七、相關要求
開展通用能力培訓是大規模培訓干部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公務員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公務員培訓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將通用能力培訓納入本地本部門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計劃,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要依法加強培訓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培訓調學、在職自學、工作督查、情況通報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務員培訓的法制化水平;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不斷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增強培訓工作的活力,努力實現培訓規模和質量、效益的有機統一。
為加強培訓指導,確保培訓工作按計劃有序推進,各市、省直各單位應于**年5月底前將本地本部門公務員通用能力培訓計劃報送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將通用能力學習培訓情況作為公務員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將對培訓實施情況進行定期督查、通報。
聯系電話:
省委組織部干教處
省人事廳考培處
附件:**省行政機關公務員通用能力培訓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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