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氫中毒的通知(市)
時間:2022-06-01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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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化學工業區管委會,各控股公司:
2009年4月28日15時45分,*合慶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施工人員在浦東新區合慶鎮慶濱路7號污水井內,用風鎬進行拆封頭作業時,發生一起硫化氫多人中毒事故,1名施工人員和3名施救人員先后中毒昏倒在井內。現場其他人員采用空壓機向井內輸送新鮮空氣后,及時救出井內中毒人員并立即送醫院救治,幸未釀成嚴重后果。
這起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一些地區、一些施工企業防范硫化氫中毒事故的警覺性有所松懈,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有所減弱。主要表現在:一是施工企業防范硫化氫中毒事故的主體責任未落實,沒有認真按照《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二是施工組織和管理不善,未制定和落實井下作業施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盲目施工、違章作業;三是現場施工管理不善,未按規定辦理危險場所作業審批手續,施工人員未配備個體安全防護器材;四是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作業人員缺乏硫化氫安全防護方面的必要知識和技能;五是應急措施不到位,現場未配備應急器材,也未落實2人以上安全監護。
當前,隨著氣溫逐步回升,各類井下作業日益頻繁,為進一步抓好高溫季節危險化學品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硫化氫等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關于深入開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立即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立即組織力量全面開展檢查,一查制度,是否按照《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制定了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業規程,特別是危險場所作業許可制度;二查安全教育,施工作業負責人和作業人員是否接受了防范硫化氫等有害氣體中毒事故方面的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三查安全裝備,從事有硫化氫危害場所作業的單位,是否配備氧氣濃度檢測和硫化氫等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以及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防毒面具。
二、進一步深化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排查與辨識,完善有毒有害危險場所管理檔案。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控股公司要督促本地區、本行業所屬企業、單位全面開展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排查與辨識,并按規定在危險場所設置警示標牌,對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危害特性、安全操作規范、事故防范措施、應急措施以及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等事項進行告知。
三、加強有毒有害危險場所施工項目承發包管理。進入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或缺氧危險場所作業的施工單位除取得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施工資質外,還應取得市政、水務、市容環衛和安監等管理部門出具的從事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備案證明。
四、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包單位應明確告知施工場所存在的硫化氫或缺氧危險,審查承包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記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業方案,并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配備硫化氫檢測儀、氧含量檢測儀和隔離式呼吸器等安全裝備等。施工單位負責檢查落實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為施工人員提供個體防護器材,并在現場配備應急器材,安排專人監護。
五、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控股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對硫化氫等有害氣體中毒、缺氧危險的安全防范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家標準《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以及《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宣傳貫徹,督促施工單位建立進入硫化氫或缺氧危險場所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大對施工場所的檢查力度,凡是未認真執行《有毒有害危險場所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和通報,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各區縣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控股公司要根據《關于深入開展防范有毒有害危險作業場所中毒事故專項整治的通知》和本通報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防范硫化氫等有害氣體中毒事故的具體方案,督促企業立即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并加強對落實情況的抽查。我局將對部分區縣、重點行業組織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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