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招生廣告備案管理通知
時間:2022-06-22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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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宣傳部,各市教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學校,省直有關新聞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各類學校招生廣告審核備案管理工作,維護舉辦者、學校和廣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優化我省各類學校的招生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辦公廳關于加強民辦高校規范管理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各類學校招生廣告備案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備案管理范圍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管理的各級各類學校(含輔導班、培訓班等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學校),通過報刊、廣播、電視、路牌、燈箱、櫥窗、互聯網、印刷品、霓虹燈、車體廣告等媒介(形式)刊播、設置、張貼、散發(以下統稱)教育招生廣告(簡章)等,應當遵守有關教育、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按招生廣告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后方可。
二、招生廣告的監督管理機關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招生廣告的備案機關是具有備案權限的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
三、招生廣告備案權限
(一)面向全省高等教育層次(包括學歷和非學歷)的招生廣告,由所在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來我省招生廣告,應持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證明,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層次面向全市范圍招生的廣告,或在市級媒體的招生廣告,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報市教育局備案。
(三)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層次面向縣(市、區)范圍招生的廣告,或在縣(市、區)媒體的招生廣告,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報生源縣(市、區)或媒體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跨市招生的招生廣告,經學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報生源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五)專業性較強的應用技術教育及特殊教育類的招生廣告,如醫藥、衛生、醫學美容、武術氣功等,由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后,再按相應程序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招生廣告,經省招生考試院、市招生、自考辦公室審查同意后,再按相應程序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招生廣告備案及要求
(一)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廣告(簡章)宣傳,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文件或計劃后,方可進行。學校的招生廣告(簡章),應于擬之日前10個工作日報審批機關審核備案。我省學校需在省外招生廣告(簡章)的,由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對其資格進行審查后,按廣告地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
(二)學校申請辦理招生廣告和簡章備案,須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生廣告和簡章樣稿(一式三份),含文字、圖片、音像制品等;
2、能夠證明招生廣告和簡章內容真實性的合法、有效證明文件;
3、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收費許可證》的副本,辦理招生廣告和簡章的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填寫《招生廣告備案表》。
《招生廣告備案表》加蓋學校公章后,按權限報教育行政部門,經備案后方能。(《招生廣告備案表》樣表可在教育行政部門申領或從山東省教育廳網站下載)。
(三)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上述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予以備案。不予備案的,應當注明理由。
屬于省教育廳備案的招生廣告為:實施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廣告,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負責審查;涉及省內外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的招生廣告,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負責審查;涉及學費問題的,由省教育廳財務處負責審查;實施職業技術教育、各類培訓學校、民辦學校以及非學歷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招生廣告,由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負責審查;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高等教育層次的招生廣告,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負責審查;中外合作辦學的招生廣告,由省教育廳外事處負責審查。有關處室審查后,由山東省教育廳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在《山東省招生廣告備案表》上填寫廣告日期,編排招生廣告備案編號,加蓋山東省教育廳招生廣告專用公章。同時報電子版1份,經備案后,在省教育廳網站上面向社會公開。
(四)招生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主要內容包括:學校全稱、辦學性質、招生專業、開設課程、辦學形式、學習期限、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收費標準、報名手續、證書發放等,并注明詳細地址、聯系電話。對招生性質、發放何種畢業文憑等內容必須準確無誤,不得含糊其辭。招生廣告的民辦學校名稱,必須是經審批機關批準的民辦學校全稱,不得省略“職業技術”、“進修”、“專修”、“培訓”等字樣,不得使用縮寫簡稱,以免造成誤導。不得將自考助學、遠程網絡教育等與普通全日制學歷教育混同,進行誤導性宣傳。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廣告內容不得超出備案的招生章程范圍。
(五)廣告用語應符合《廣告法》等有關規定,不得欺騙、誤導學生和家長,不得做不負責任的許諾。具體包括:
1、不得含有招工或安置就業;
2、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述教育效果的語言或保證;
3、不得與其他教育機構相比較或者貶低其他教育機構;
4、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一流等廣告法中明令禁止的廣告用語;
5、不得使用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
6、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六)招生廣告一經審定,不得隨意改動內容。招生廣告備案編號的有效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經批準的招生廣告如需改動或超過批準的有效期,必須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山東省招生廣告備案表》應存檔備查,保存期為二年。
五、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廣告。新聞媒體和廣告經營單位的招生廣告,必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招生廣告備案文號必須列入廣告內容刊播,并刊登在廣告的明顯位置。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改動廣告內容、日期和批準文號。不得刊播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招生廣告。隨意改動已批準的廣告內容或未經審查擅自、逾期招生廣告的,追究廣告經營單位和廣告學校的責任,并責令違規單位在新聞媒體上更正說明。
六、凡違反法律法規招生廣告的經營單位、學校及有關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以及《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分別視情況予以處罰;教育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對這類學校給予通報批評、退還學費、停止招生、取消辦學資格等處罰,并責令消除影響。觸犯法律的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通知》自之日起實施。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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