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沙灘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22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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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沙灘管理工作通知

同志們:

為了加強城市沙灘的管理,有效保護城市沙灘自然資源,維護城市沙灘區域內的秩序,保障旅游者、經營者及其他在區域內從事相關活動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本通告所稱的城市沙灘范圍為東起保灘工程東側大堤、西到保灘工程西側大堤、南臨保灘工程南側大堤、北至滬杭公路南側和金濤路。

二、本通告的適用對象為:凡進入城市沙灘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城市沙灘內的單位及其所屬的人員),均應當遵守本通告。

三、進入城市沙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城市沙灘內的景點美觀、環境和諧。

城市沙灘內禁止下列影響景點觀瞻的行為或者現象:

(一)擅自在城市沙灘內擺攤設點、流動經商和兜售商品;

(二)在城市沙灘內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罐、口香糖等廢棄物,任意排放污水、污物,堆放物料,挖土取沙;

(三)擅自在城市沙灘內設立廣告牌、標語牌、布幔條幅、燈箱及氣球或懸掛廣告、標語,亂張貼、亂涂改、亂吊掛、亂刻畫;

(四)擅自在城市沙灘內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四、進入城市沙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城市沙灘內的公共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

城市沙灘內禁止下列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一)損毀公告欄、警示牌、長廊地板、欄桿、場館設施或者其他公共設施;

(二)在非指定時間、水域游泳、戲水;

(三)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及其他有傷社會風化的行為;

(四)從事封建迷信活動;

(五)任意埋壓、移動、圈占消防設施,挪用消防器材;

(六)攜帶危險品進入城市沙灘景觀區內;

(七)攜帶各種寵物進入城市沙灘景觀區內。

五、進入城市沙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愛護綠化,保護各類綠化設施。

城市沙灘內禁止下列破壞綠化的行為:

(一)在城市沙灘內采摘花葉、攀折樹枝、踐踏草坪,在樹上刻畫、敲釘、吊掛,隨意焚燒垃圾;

(二)借樹搭棚、圍圈樹木和吊床;

(三)任意借用、占用綠地,在綠地內堆放雜物、挖坑取土;

(四)其他破壞綠化或者綠化設施的行為。

六、城市沙灘內所有的收費、經營等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七、進入城市沙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城市沙灘內的道路(包括人行通道、搶險通道等)及其附屬設施。

城市沙灘內禁止下列違反道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一)擅自占用道路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擅自挖掘道路;

(二)占用道路堆物或者設攤經營;

(三)偷盜、損毀窨井蓋、路牌、交通隔離護欄等道路附屬設施;

(四)其他損壞、侵占道路設施的行為;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擅自在城市沙灘內行駛和停放。

八、對在城市沙灘內經批準開展的各項活動,各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九、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每年城市沙灘夏季開放游泳期間,為控制超負荷的人流,確保游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有進入城市沙灘的游客必須購票進入。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區人民政府

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