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6-24 0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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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直屬各高中

為切實規范今年中考招生工作秩序,根據市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精神,現就嚴格規范20*年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高中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和部署開展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在20*年中考招生政策和計劃未出臺前,一律不許提前或私自進行特長生招生工作。

2、各高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市教育局20*年中考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精神,嚴格按照《意見》中所確定的特長生招生比例內進行招生,嚴禁以任何名義或借口擴大招生計劃和名額。

3、各高中招收特長生工作要堅持標準,嚴格按照《*市初中升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實施辦法》中所定條件進行招收錄取,以確保生源質量。嚴禁以招收特長生之名,將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招收進來。

4、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要規范程序,必須經過公開報名、嚴格考試、按成績錄取和公開公示四個階段進行。尤其是招生結果必須在學校校務公開欄、本校校園網或*教育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特長生的考試成績、評委的評選材料等相關資料必須進行存檔備查。

5、各類特長生的招生工作要在市教育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體衛藝處和政策法規處等相關職能處室要全程參與,各高中要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檢查,并按有關規定履行錄取手續。海城市、臺安縣、岫巖縣、千山區所屬高中招收特長生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并要及時做好與市教育局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工作。

6、對在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中違反市教育局有關規定的學校,特別是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和權錢交易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考生成績一律作廢,取消其錄取資格,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同時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對情節特別嚴重者,要對校長進行撤職處理。

*市教育局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