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時間:2022-07-08 0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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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為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進一步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發展步伐,嚴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建國*周年慶祝活動和第*屆全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實施《消防法》,全面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断婪ā反_立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明確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文明城市、平安城市創建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領導、協調、責任、督查、考評、獎懲和保障機制,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各級政府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定期開展消防工作督導檢查,定期進行消防工作考評,確保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的落實。各級政府有關監管部門要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審核把關,確保不留火災隱患,要建立健全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業戶要牢固樹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努力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各地要按照年初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的《2009年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的目標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進度,切實推進工作落實。年底,省政府將對各地貫徹《消防法》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評。

二、切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著力提升城鄉防控火災水平。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區消防工作實際,科學編制城鄉消防規劃,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鎮和鄉村建設同步實施。2009年年底前,各市、縣(市)要完成消防規劃的修訂,2010年鄉鎮消防規劃要全部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要加大消防規劃的實施力度,凡舊城拆遷改造或城市新區開發,要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未同步建設的,2010年上半年前必須補建到位;縣(市、區)消防站城區保護范圍超過7平方公里的,應當于2010年年底前增建到位。要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基礎建設,充分發揮鄉鎮政府的主導作用,積極探索鄉鎮消防管理機制改革,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強化對農村消防工作的管理。2009年年底前,全省人口5萬以上、年生產總值在1億元以上的建制鎮及國家重點鎮、省中心鎮要建成專職消防隊;2010年,其他建制鎮、集鎮和鄉鎮工業區要建成專(兼)職消防隊。進一步加強合同制消防員、消防文職雇員管理,確保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和福利保障機制的落實。要繼續壯大消防安保力量,逐步達到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消防安全巡查人員全部由經消防專業培訓合格的消防安保員擔任,切實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全力提升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搶險實戰能力。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建*省應急救援隊伍的通知》(魯政辦字〔2009〕49號)要求,抓緊依托公安消防部隊組建政府應急救援隊伍,2009年上半年完成應急救援支隊、大隊的組建工作。淄博、日照、臨沂、德州、菏澤等市要按照公安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編報第三期公安消防特勤裝備建設規劃的通知》(公消〔20*〕9號)要求,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特勤中隊建設;全省17個設區市于2009年年底前分別依托臨近高速公路的消防中隊組建1至2個高速公路救援中隊;濟南、青島、煙臺等市組建隧道搶險救援中隊,濟南、青島組建高層建筑專業滅火救援中隊和地下工程專業滅火救援中隊,濟南、青島、淄博、濰坊、日照等市于2010年年底前組建石油化工專業滅火救援中隊。要啟動*省地震災害事故緊急救援隊二期建設,依托青島支隊特勤大隊組建第二支地震災害事故緊急救援隊。建立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協調運行機制,制定應急救援裝備配備、科目訓練和經費保障標準,年內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防護、偵檢、破拆、通信、照明、排煙、救護等常規性、關鍵性裝備要配備到位。按照《*省消防戰勤保障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要求,年內濟南、青島、淄博、濟寧等市要設立戰勤保障大隊,棗莊、東營、煙臺、濰坊、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濱州、臨沂、菏澤等市設立戰勤保障中隊,萊蕪和距離戰勤保障大、中隊較遠的縣(市、區)設立戰勤保障分隊,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四、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各部門、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在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深入開展以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大檢查,大力整治火災隱患,堅決防止發生大的火災事故。要堅持全面檢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深入開展公眾聚集場所和高層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按照《消防法》規定,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要責令當場或限期整改,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建筑消防設施損壞嚴重的,要責令停產停業整改,拒不停產停業的,要依法予以強制查封;對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的障礙物或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要依法強制拆除;對違反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要責令停產停業并將人員遷出。凡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要與城市消防監控系統聯網。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公示、掛牌督辦、輿論監督等長效機制,尤其對排查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要予以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期限,確保整改率達到100%,堅決防止發生重特大火災。2009年各地排查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務必在9月底前整改完畢。

五、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全力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各地要切實抓好《消防法》的學習宣傳,要以“人人受到宣傳教育,人人增強防范意識,人人掌握基本常識”為目標,全面實施消防“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工程。要建立消防宣傳社會協同機制,公安消防部門要和教育、勞動保障、工會、婦聯等部門及新聞媒體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戶外傳媒等媒體的作用,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宣傳覆蓋面。要創新消防宣傳形式,深化消防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等“五進”活動,利用消防志愿者和社會力量,切實擴大消防宣傳的影響力。要加強消防教育培訓,將消防宣傳納入素質教育、學歷教育和就業培訓內容,積極推進消防職業技能鑒定,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人員的消防技能培訓,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要認真組織對各級消防監督干部和基層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全員培訓,對單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進行《消防法》教育培訓,切實增強全民消防安全素質,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