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物品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時間:2022-07-31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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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物品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的緊急通知》(湖政辦發明電〔2006〕83號)精神及縣領導的要求,現就切實加強我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開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引以為戒。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共發生重特大爆炸事故9起,造成123人死亡、75人受傷。特別是7月7日,山西省忻州市寧武縣東寨村發生的爆炸事故,造成49人死亡、30人受傷,這是近年來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發生爆炸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重特大事故。這些爆炸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上還存在諸多問題,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教訓極為慘痛。我縣礦山等企業單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多,存在著各類事故隱患,為此,各鄉鎮(含開發區,下同)、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引以為戒,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堅決遏制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為加強領導,成立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各鄉鎮要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以對黨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落實好各項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分工負責,分線負責,明確排查人員、時間,落實排查內容,確定排查方法、重點,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督查等多種形式和方法,查隱患、控事故,組織精兵強將開展安全大排查。公安、安監、國土、工商等有關部門要依法認真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職責,確保監管工作到位。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落實鄉鎮、村、社區(居委會)和有關單位的收繳責任。新聞媒體要營造氛圍,跟蹤報道,教育群眾自覺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充分認識爆炸物品特別是非法炒制炸藥、私藏爆炸物品的嚴重危害性,積極檢舉揭發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迅速行動,突出重點。各鄉鎮、各部門要迅速行動,對各個環節開展一次拉網式的排查,重點加強對礦山數量多、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爆炸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和重點人員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情況逐一進行檢查,不留死角。所有涉爆單位都要立即開展自查,消除隱患。對重點地區,要對其是否加強領導,是否落實責任,是否強化監管逐一查清查實;對重點單位,要對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有無制度,有無漏洞隱患,有無整改措施逐一查清查實;對重點人員,要對其有無非法制造、販賣,有無私存、藏匿,有無非法購買、使用情況逐一查清查實。

對檢查整治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地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對檢查發現有涉爆非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對責令停產關閉的單位,要查清其民用爆炸物品的來源、流向和處置情況;對通過非法渠道獲得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堅決予以收繳。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徹底查封取締各類非法礦點,關閉各類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同時對前幾年已關閉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作一次全面“回頭看”,防止死灰復燃。要嚴格監督停產、關閉措施的落實,消除滋生非法購買、使用爆炸物品活動的土壤。對被責令關閉的礦點,公安機關要依法吊銷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置遺留爆炸物品。

各鄉鎮、各部門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能馬上糾正的立即予以糾正,對該處罰的堅決予以處罰;對排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都要造冊登記,對事故隱患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對重大安全隱患,報告縣政府。

四、落實責任,加強督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根據排查內容制訂詳細的計劃方案,有步驟地實施排查工作。各鄉鎮在8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將自查情況書面報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排查總結書面上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