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黑車治理通告

時間:2022-06-16 0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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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黑車治理通告

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市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監管,維護出租汽車行業良好的運營環境,保障經營者合法權益和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營運“黑車”整治力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對整治非法營運“黑車”重要性的認識

非法營運“黑車”現象的存在,既擠占了合法營運市場,擾亂我市正常的營運秩序,還滋生大量治安問題,已經成為影響我市城市形象、社會穩定、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盡管我市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會同公安等部門加強了對非法營運“黑車”的查禁工作,處罰了一批“黑車”車主,查扣了一批非法營運車輛,但非法營運“黑車”仍屢禁不止,城區重點地段、公復場所、旅客集散地等一些地區“黑車”非法營運的猖獗勢頭尚未得到有效遏止。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營運“黑車”的整治力度,既是規范全市道路營運市場、強化社會管理的現實需要,也是服務保障民生、維護廣大群眾利益的重要舉措,更是維護城市形象、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特別是交通、公安等部門要從服務保障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維護市場公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大對非法營運“黑車”整治力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最大的決心和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各種切實有效措施,確保順利實現整治工作的目標。

二、進一步明確非法營運“黑車”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按照“查處常態化、力量聯合化、執法剛性化、機制長效化、輿論導向化”的“五化”要求,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營運“黑車”,加大打擊力度,維護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二)總體目標。一是全面整治非法營運車輛,使非法營運猖獗“黑車”勢頭得到明顯遏制,路口違停候客、流動拉客、搶客等現象基本杜絕;二是建立和健全由政府相關部門聯動打擊“黑車”的執法隊伍和工作長效機制,使道路交通環境和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三)工作重點。一是重點查處非法營運“黑車”,特別是未經許可從事出租客運的小型客運車輛;二是重點治理車站、賓館、飯店、醫院、娛樂場所、住宅小區、外來人口聚集區等地段非法營運“黑車”集中區域以及重點區域內車輛亂停亂放等行為。

三、圍繞“五化”要求,切實加大對非法營運“黑車”整治力度

(一)堅持常抓不懈,加強日常監管。交通運管部門要抽調精干力量,組建一支“快速反應、打擊有力”的專職查處隊伍,采取定點與流動、定時與隨機、明查與暗訪、分片與集中相結合的多種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現場查處打擊力度,切實保持對非法營運“黑車”整治的高壓態勢。探索科學先進的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完善非法營運黑車重點地段的電子監控網絡,對非法營運活動實行全天候24小時實時監控。公布舉報電話96520,24小時接聽群眾舉報信息。

(二)堅持聯合執法,增強執法效能。從公安、城管執法等相關職能部門抽調精干人員充實到非法營運“黑車”專項整治隊伍。公安部門要多警種參與,對非法營運“黑車”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及非法營運黑惡勢力、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發生暴力抗法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城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對在人行道違停等擾亂環境秩序的非法營運“黑車”加大處罰力度。

(三)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切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各部門要用足、用活運用現有的法律法規,履行執法職能,做到程序合法、證據充分、裁量合理,增強責任意識。同時,嚴格工作紀律,堅決杜絕辦理人情案。

(四)堅持標本兼治,完善長效機制。在鞏固整治成果的同時,建立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重點地段有關單位、出租車協會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的整治非法營運“黑車”的協作網絡,落實重點地段有關單位的協管責任。建立“黑名單”制度,將被查處非法營運“黑車”的行政處罰結果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屢犯者加大處罰力度。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通報情況,研究舉措,形成整治合力。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和義務監督員隊伍,對積極提供線索、協助查破非法營運“黑車”案件的群眾和出租車司機給予獎勵。

(五)堅持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對整治活動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講清政策界限,講明從事非法營運的危害,震懾教育非法營運者。同時,通過宣傳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運營“黑車”、舉報非法運營“黑車”、不坐非法運營“黑車”。

四、切實加強對整治非法營運“黑車”的組織領導

成立市整治非法營運“黑車”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交通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信訪局、市政府法制辦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組織協調整治非法營運“黑車”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在市交通局,負責整治日常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形成合力。要根據各自任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對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市政府將定期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