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有關結對幫扶通告
時間:2022-06-25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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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為全面推進“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加大對“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的幫扶力度,根據委辦〔〕79號和委辦〔〕50號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深化“六個雙百”活動和“一戶一策一干部”幫扶機制,做好結對幫扶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結對幫扶工作包括“低收入農戶集中村”、“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的結對幫扶。
“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結對幫扶工作的對象是全縣192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24個“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其中“低收入農戶集中村”省級結對幫扶75個,市級結對幫扶36個,縣級結對幫扶81個;“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縣級結對幫扶24個。
低收入農戶結對幫扶工作的對象是2007年年人均純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全縣共22781戶、56576人。
二、主要方式
(一)“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結對幫扶方式
省、市結對幫扶以外的“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主要由縣級領導干部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結對幫扶。原則上縣領導干部每人結對1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1戶低收入農戶;每個單位結對1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或“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由全縣83個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28個縣領導組成20個縣級幫扶集團,結對幫扶81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24個“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確保每一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都有領導或單位結對幫扶。
(二)低收入農戶結對幫扶方式
低收入農戶主要由縣級領導干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干部職工和農村黨員干部、致富能手進行結對幫扶。其中“低收入農戶集中村”、“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的低收入農戶原則上由結對該村的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結對幫扶??h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干部職工要采取“扶一戶、聯四戶”的形式,重點幫扶一戶、同時聯系多戶低收入農戶開展結對幫扶。縣級領導干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干部職工重點幫扶以外的低收入農戶,各鄉鎮要安排村黨員干部、致富能手采取“多幫一”的形式進行結對幫扶,確保每一個低收入農戶都有黨員干部職工結對幫扶。
各鄉鎮要按貧困程度、致貧原因和幫扶愿望等情況,分別采取低保保障、結對扶持和結對聯系等方式對低收入農戶進行幫扶。一是低保保障一批。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低收入農戶,納入農村低保體系。年,各鄉鎮要在2007年底低保人數基礎上,按擴面50%、低保補差金額每人每月不少于75元的要求,確保把低保提標擴面工作落實到位。具體由民政局牽頭落實。二是結對扶持一批。對有一定勞動力且有發展意愿的相對貧困戶,主要通過干部職工落實“一戶一策一干部”的機制進行結對幫扶,幫助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奔小康。具體由縣委組織部和扶貧辦負責落實。三是結對聯系一批。對家庭有勞動力但生產積極性不高,或因子女未盡贍養義務,以及其他致貧原因且未列入農村低保的低收入農戶,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干部職工“扶一戶、聯四戶”結對幫扶的基礎上,安排村黨員干部、致富能手結對聯系。具體由各鄉鎮負責落實。
三、目標要求
結對幫扶工作的目標:到2012年,如期完成“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的各項任務,使結對村生產生活條件有較大改善,低收入農戶穩定增收,70%以上的低收入農戶(“低?!睉舫猓┘彝ツ耆司兪杖氤^4000元。
結對幫扶工作的具體要求:
1、建立檔案。各鄉鎮要在“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建檔立卡,建立扶貧管理系統,完善結對幫扶信息動態管理。要及時掌握結對幫扶單位及干部職工的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幫扶的具體舉措和成效,年底開展結對幫扶工作的動態監測和績效評估。
2、“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結對幫扶。結對幫扶領導和單位要深入結對村開展調查研究,幫助理清發展思路,制定發展規劃;發展特色產業,重點發展能夠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的項目;改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重點解決制約生產發展的基礎設施;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爭取村莊建設各類工程項目;指導結對村提高村級民主管理和法治建設水平。結對幫扶領導和單位負責人每年到結對村開展幫扶工作不少于2次,具體承擔結對幫扶工作的工作人員每年到結對村蹲點工作不少于7天??h級結對幫扶單位原則上每年為每個結對村提供不少于1萬元的幫扶資金。
3、低收入農戶結對扶持。結對的干部職工要根據自身幫扶能力和結對戶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生產指導、技術服務、信息服務、技能培訓、就業介紹等幫扶活動,與結對戶聯系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點做到“五個一”:制訂一份增收計劃,落實一條致富門路,提供一項生產技術或市場信息服務,解決一些就醫就業就學方面實際困難,捐贈一定數額幫扶資金或物品。要求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每戶幫扶現金不少于1000元,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不少于500元,一般干部不少于300元。幫扶單位每年要組織開展一次捐款捐物活動,所捐款項物資由單位和結對村統籌安排,落實到戶。
4、低收入農戶結對聯系。結對聯系干部職工要經常深入聯系戶,幫助其轉變觀念、發展生產、督促子女盡贍養義務,為他們指點門路、傳授技術、提供信息,幫助他們樹立信心、發展生產、解決具體困難。
四、組織領導
結對幫扶是扶貧工作的重要載體,是社會扶貧的有效組織形式。開展結對幫扶工作有利于整合優勢資源、形成扶貧合力,有利于促進機關干部深入基層、轉變工作作風,有利于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扶貧工作的良好氛圍。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要深刻認識“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結對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扎實做好各項工作落實。
1、明確責任。各鄉鎮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農民增收六大目標”有機結合,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切實加強領導。結對幫扶單位要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明確分管領導和聯絡人員,明確工作責任。結對幫扶干部職工要增強責任感,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切實幫助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奔小康。農村工作指導員和科技特派員的派出單位要把對“低收入農戶集中村”、“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的幫扶作為工作重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工作指導和技術服務。
2、加強協調。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職能扶貧意識,充分發揮單位職能優勢,加大對結對幫扶村的傾斜力度,科學制定有針對性的扶貧政策。牽頭單位要做好組織協調、督查指導工作,切實加強組織管理。各鄉鎮要做好與省、市、縣級幫扶單位的工作對接,制定鄉鎮結對方案,并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3、廣泛動員。要進一步深化“六個雙百”活動,牽頭單位要把各方面的扶貧資源向“低收入農戶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傾斜,進一步動員民營企業、文明單位、慈善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與“低收入農戶集中村”、“低收入農戶相對集中村”和低收入農戶建立結對幫扶關系,增強“六個雙百”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完善機制。要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督查機制和考核制度,強化低收入農戶的服務和管理,加強結對幫扶督查和幫扶成效統計工作,做好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實施結對幫扶工作的考核,確保我縣“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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