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辦名優保護與打假維權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15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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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辦名優保護與打假維權工作通知

各股室、分局、所、隊:

根據工商公〔2012〕261號文和宜市工商辦〔2012〕68號文,為進一步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和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力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維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市工商局決定在全市開展名優保護打假維權專項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名優保護與打假維權是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是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兩個第一”理念的需要,是服務經濟發展和優化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要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制,為名優企業發展保駕護航,通過開展專項執法打假和與知名企業聯手打假保名優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侵犯企業知識產權和“傍名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和諧枝江”建設,服務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執法行動的重點

1、重點查處的違法行為:侵犯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合法權益的行為,假冒知名企業注冊商標的行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知名企業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擅自使用知名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知名企業的商品的行為;侵犯知名企業商業秘密的行為;將他人的知名字號或商標作為自己的字號申請登記企業名稱,并以多種方式在市場上使用,制造市場誤認、混淆的“傍名牌”行為;

2、重點檢查的商品范圍: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檢查涉及馳名、著名商標及知名品牌的食品、藥品、飲品、電器、建材、農藥、種子、化肥、農機類等商品。

3、重點檢查的部位:城鎮商業街區、商業中心、專賣店、加盟店、超市、批發市場、城鄉結合部和農村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市局成立打假保名優專項執法工作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各單位一把手為成員,公平交易分局負責日常組織、檢查、督辦工作。各基層所要按照轄區負責制的要求,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明確專項行動責任人和工作要求。

2、積極發動企業及群眾舉報。各單位要重點發動本地知名企業或邀請外地知名企業舉報被侵權具體線索,提高專項行動針對性。同時要加大宣傳,充分發揮舉報網絡作用,鼓勵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多方獲取侵權線索,為深入開展此項專項執法行動創造條件。

3、開展執法檢查。集中執法檢查中,各單位可邀請知名企業派員參與,發揮企業信息靈通、對自己產品熟悉、對侵權者情況相對了解的優勢,及時發現、鑒別、查處侵權經營戶和侵權產品,提高打假維權工作的針對性、準確性。

4、抓好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準確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各單位要查辦一批性質較為惡劣、影響范圍廣、具有典型性的“傍名牌”、假冒名優、知名企業注冊商標等違法行為的案件,具體各單位案件目標數為:鄉鎮基層所、消保分局、公交分局不少于5件,城區所不少于10件,經檢大隊不少于15件;基層所確保5000元以上案件一件,城區所、公交分局確保10000元以上案件1件,消保分局10000元以上案件2件,經檢大隊確保萬元以上案件4件。

5、注重信息共享,在專項執法行動中,各單位發現的案源信息、開展情況和遇到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公交分局,公交分局要及時整合相關信息并下發,加強對各單位開展此項工作的指導,務求取得實效。

6、嚴格工作紀律。各地在開展與知名企業聯手打假保名優工作中要嚴格遵守總局“六條禁令”和省局“八條禁令”,嚴禁借協作配合為名,搞有償服務,向企業索取錢財;要嚴格遵守罰沒物資處理的有關規定,對侵權物品該沒收的沒收,該銷毀的銷毀,嚴禁罰款放行或將侵權物品回流市場銷售;嚴格遵守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規定,對涉嫌犯罪的侵權行為,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杜絕以罰代刑。

7、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單位要將執法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典型案例及專項執法行動統計表報送公交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