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通知

時間:2022-03-20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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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生豬生產平穩持續發展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幅波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26號)精神,為進一步促進全縣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市場供應和養殖戶增收,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生豬產業

生豬產業是我縣傳統產業,是農業農村經濟的第一大產業,是農民現金收入的重要來源,是農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渠道。豬肉是市民重要的日常消費品之一。當前,發展生豬生產對保障市場供應、平抑物價至關重要??h委、縣政府歷來十分重視生豬產業,近幾年通過落實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較快發展,各地各部門務必統一思想,將生豬產業納入國民經濟發展重要內容,堅定不移地以創建全國生豬調出大縣為目標,全力推進生豬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明確工作重點

(一)扶持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生豬標準化規?;a,能增強疫病風險防范能力,全面提高生產水平和效益,也是增強生豬生產穩定性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服務和指導,全力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建設,提高規?;B殖比重。

(二)加強繁育體系建設。要建設好以縣種豬場和九畹溪地方良種母豬繁育基地為主的良種繁育基地,充分發揮基地示范帶動作用。要進一步規范雜交體系,完善“兩外一內”分散養殖和“外三元”規?;B殖繁育體系,能繁母豬存欄力爭達到3.5萬頭以上,達到仔豬供給平衡。同時加快建立健全品改體系,全面推廣良種豬人工授精技術,促進良種改良。

(三)強化疫病防控。積極開展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大投入,加強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疫病免疫、監測、診斷水平,為畜牧業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證。各地要認真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建立可靠免疫屏障,嚴防區域性疫情發生。

(四)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要進一步加強豬肉及其制品檢疫和檢驗,嚴禁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豬肉及制品上市。加強投入品的檢查,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違禁品的行為發生。

(五)加強宣傳引導。相關部門要建立統一信息平臺,按照職責定期相關信息,要客觀分析生豬價格變動的原因和影響,引導養殖戶合理調整養殖規模,優化養殖結構。新聞媒體要真實、客觀、全面報道生豬市場變動的信息,平衡報道豬肉價格變動對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影響,防止過度渲染,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

(一)推進生豬養殖標準化創建。要積極爭取和落實好中央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資金,認真篩選建設對象,嚴格建設標準,確保建設效果。全縣每年建設“235”模式標準化豬場要達到10個以上(即2棟“150”標準化欄圈,存欄母豬30頭,年出欄肉豬500頭以上),標準化規模養殖比重要達到生豬出欄一半以上

(二)落實各項補貼政策。一是認真實施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按照100元/頭的標準,落實好能繁母豬統計核實和補貼資金的發放,切實做到應補盡補,穩定能繁母豬數量。二是積極落實防疫撲殺補助政策,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控制疫情露頭就打的原則,及時落實撲殺補助資金,確保撲殺工作正常開展。

(三)堅持良種母豬引進補貼政策。進一步加大生豬品改資金投入,擴大良種母豬引種規模,每年引進母豬4000頭。畜牧部門要強化審批和技術指導,確保引種質量和效果。

(四)建立健全品改體系。根據生豬良種繁育體系需要配套良種公豬,對引進良種公豬的,每頭補助1000元,對規范化人工授精站,按公豬飼養數每頭每年補助5000元。

(五)加強能繁母豬保險。按照現行規定,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繼續落實好能繁母豬保險政策,建立更加嚴格的保險與耳標識別、生豬防疫和無害化處理聯運機制,凡是能繁殖的母豬一律納入保險范圍,降低養殖戶飼養母豬疫病風險。

(六)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一是繼續落實好國家一類動物疫病免費強制免疫,將防疫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切實保證防疫所需疫苗、物資和工作經費。二是加大對防疫隊伍建設投入,逐步提高防疫人員待遇,穩定防疫隊伍。三是進一步加強動物防疫“以錢養事”機制考核管理,確保防疫效果。

(七)加強信貸支持。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擔保貸款體系。金融部門要加強對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的信貸支持,將規模養殖場的信貸納入縣金橋擔保公司擔保范圍,每年用于生豬養殖貸款規模不低于250萬元。

(八)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嚴格實施檢疫,嚴把產地、運輸、屠宰“三關”,切斷疫病傳播途經,病死豬要堅決做到不準屠宰、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繼續深入開展以“瘦肉精”為主要對象的投入品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對使用違禁品行為處罰力度,確保投入品質量安全。

(九)落實用地、用材、用電政策。鼓勵利用荒山荒地發展生豬養殖,用地按照農用地辦理相關手續。畜牧、環保部門要加強規劃和監督,杜絕養殖污染環境現象發生。建豬舍所需要木材由林業部門核定用材指標,免收相關費用。電力部門對畜牧業養殖用電,免收增容費、設計費和報裝費,只收材料成本費用。

(十)加強市場預測和信息服務。相關部門完善生豬抽樣調查制度,做到按月定產,及時生豬存欄、結構和出欄數量等信息,加強對生豬生產成本調查和市場價格監測分析工作,加強生豬存欄結構、變化和生豬疫情的調查分析預警。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逐步擴大監督調查點覆蓋范圍,不斷提高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財政部門要安排資金,保證生豬等“菜籃子”商品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統計、監測、分析工作正常運行。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政府和部門要高度重視生豬產業,全縣上下要切實統一思想認識,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將生豬產業發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工作重點來抓實抓好。各鄉鎮要組建專班來落實各項發展措施,確保生豬生產快速增長。要切實履行“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的防疫職責,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確保生豬安全生產。要加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狠抓畜產品安全管理,嚴禁有害和病死豬流入市場,保障消費者吃上“放心肉”??h政府將生豬生產發展和動物防疫工作納入了鄉鎮綜合目標考核,將嚴格進行獎懲,凡因發展措施落實不力,防疫不落實造成疫情發生,將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