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消防安全管治措施通知

時間:2022-03-21 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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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消防安全管治措施通知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全縣工商系統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系統消防安全工作正常運行,現結合本局實際,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健全組織,落實責任

(一)調整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局局長任組長,分管機關的領導任副組長,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設縣局辦公室。消防安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本系統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

(二)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即:一級管理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把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明確職責,精心組織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8、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三、完善制度,加強督辦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活動制度

1、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貫徹上級各項消防指示精神,對防火安全工作進行布置;

2、經常組織防火安全工作檢查,特別是消防重點部位的防火工作、節假日及干燥季節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落實到位。

3、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辦和抽查相結合、教育與考核相結合、表彰與懲處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杜絕一切違章事故的發生;

4、定期組織本系統工作人員學習消防安全培訓及消防條例,普及消防知識,掌握撲救火災的方法,不斷提高防火安全意識。

(二)消防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消防法》、《省消防條例》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不準在辦公、宿舍樓區域和公共場所亂拉、亂接電線,不準擅自改裝室內外已裝線路;

3、嚴禁個人擅自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規定者,將按“危險品管理條例”嚴格查處;

4、各樓層的走廊、樓梯等公共部位嚴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5、閱覽室、檔案室、會議室、辦公室、計算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杜絕火災隱患;

6、各單位消防責任人,對配置的滅火器、本單位配電房要定期組織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狀態;

7、對現有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或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個人不得動用;

8、開展干部、職工、家屬等消防知識普及教育,印發消防知識學習材料,組織各種層次的消防知識學習培訓;

9、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消防演習。提高突發消防應急能力,確保一方平安;

10、加強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單車必備滅火器材,駕駛員對油路、電路要經常檢查,以防車輛自燃。

(三)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1、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是滅火的專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動;

2、滅火器要按期更換(一般使用期限為3年),充填藥劑;

3、滅火器如有丟失或損壞,要查出原因后及時添置;

4、配置在各單位或重點要害部位的滅火器,由所在單位的防火責任人落實專人負責保養,做到定點、定人,如有遺失或破損應及時向縣局辦公室報告;

(四)門衛消防安全制度

1、門衛要認真落實有關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指示、規定,履行職責,配合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發現消防安全問題及時匯報;

3、門衛應對可疑人員及其攜帶物品進行盤查,嚴禁任何人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辦公樓;

4、認真填好門衛值班日志和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