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6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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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省統計局關于印發<省統計局關于整體推進縣(市、區)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統計文[]21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統計工作的意見》(政發[]20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提高統計源頭數據質量,更好地發揮統計工作的整體職能,加快建設“四個陽”,促進陽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性
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是統計工作的基石,直接關系源頭統計數據質量。但目前我市統計基層基礎工作仍然存在基層統計人員少,業務素質不高,業務經費不足,統計網絡不健全等問題,與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統計領域不斷擴大、統計任務不斷增加對統計工作的新要求不相適應,加強和改進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勢在必行。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性,增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大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力度,不斷開創我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新局面。
二、加強基層統計隊伍建設
(一)各縣(市)區要按照《統計法》規定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并根據統計工作任務的需要,完善統計局內部機構設置。各縣(市)、區政府可采取以錢養事、開發公益崗位等多種途徑,解決縣級統計部門人員力量不足問題。
(二)鄉鎮(街道辦事處)統計人員調整應事先征得縣(市)、區統計局的意見??h(市)、區政府可以探索鄉鎮專職統計人員、經費、業務由縣(市)、區統計局直接管理的模式。
(三)各村(社區)應根據村級人口、經濟規模配備1--2名專兼職統計人員,并給予相應的報酬。
各級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層統計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有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一)建立企業綜合統計負責人制度?!叭稀逼髽I要建立健全綜合統計負責人制度,綜合協調本單位各職能機構的統計工作,承擔政府統計部門部署的統計任務。小型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統計工作,并保持統計工作的穩定性、連續性。
(二)實行數據質量及工作責任評估制度??h、鄉(鎮)統計部門要定期對主要社會經濟統計數據質量進行跟蹤檢查,對資料的來源、口徑范圍、相關指標、可靠程度以及邏輯關系進行評估論證,嚴把質量關。企業要健全統計資料的填報、審核、交接制度,統計報表要加蓋企業公章,并由企業負責人、綜合統計負責人及統計人員簽名(蓋章),保證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三)完善統計檔案管理制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統計檔案并妥善保管。各村(居委會)要建立統計報表檔案,以滿足全面統計、抽樣調查和綜合分析的需要。
(四)建立和完善統計資料制度。市、縣兩級統計部門可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絡工具,按規定及時向社會經上級統計部門核準的統計信息,解讀統計數據。
四、加快推進基層統計信息化建設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統計信息化建設作為軟實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統計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規劃和管理。按照省電子政務建設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現代統計信息網絡。市、縣、鄉(鎮)統計機構要完成三級聯網,實現統計信息采集、處理、傳輸、存儲的現代化;市、縣兩級政府統計與部門統計網絡實現互聯互通;市、縣兩級統計部門要建成視頻會議系統;縣級以上政府統計機構要建立原始數據庫、基本單位名錄庫和綜合經濟數據庫;三上企業要全面實行統計報表網上直報,并逐步過渡到全部統計對象網上直報;鄉鎮(辦事處)和企業統計機構要按工作需要配備專用計算機,進一步提高基層統計信息的采集、處理、報送能力。
五、建立健全部門統計工作體系
部門統計是統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資料來源。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牽頭、統計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參與的統計聯席會議制度,搭建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信息交流平臺,進一步完善部門統計信息報送機制,健全資料交換制度,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各部門要設立或指定承擔統計工作的機構,設置統計崗位,充實統計人員,及時、準確、全面地向政府統計部門報送國民經濟核算和政府管理所需要的統計、財務、業務資料和行政記錄。各有關部門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專業統計資料時,應同時抄報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各級發改、經貿、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的所有投資項目及施工許可登記資料,應及時抄送同級統計部門。各級編制、民政、工商、質監和稅務等部門要及時向同級統計部門提供用于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所需的基本單位登記和行政登記等資料。各部門使用的有關經濟總量指標和主要統計指標,以同級統計部門核定的統計數據為準。各部門要加強統計管理工作,督促所屬行業管理的基層單位建立原始記錄檔案、統計臺帳、報表檔案,確保數出有據。
六、依法依規開展統計執法工作
各級政府統計部門要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維護統計工作的嚴肅性和統計部門的權威性。各縣(市)區要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機構。監察、司法等部門要積極與統計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統計執法工作。要加大強統計法制宣傳力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社會公眾的統計法制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依法統計、誠信統計的良好氛圍。
七、切實提高基層統計工作保障水平
各地要為統計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要將縣、鄉兩級統計機構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統計信息化建設經費、專項調查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國家統一部署的大型普查所需經費,應根據轄區人口數和調查單位數,做好普查經費預算,并落實到位。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加大對統計工作的投入,重點解決基層統計機構業務經費不足、交通工具和信息化條件落后、辦公條件較差等實際問題,逐步使全市基層統計機構的工作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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