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危舊房改造通知

時間:2022-03-27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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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危舊房改造通知

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有關工作的通知》(林計發[]135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政發[]30號)和《省林業局關于切實做好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的意見》(林計[]171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市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㈠總體目標

從年起,全面啟動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用兩年時間,改善全市三個國有林場128戶職工居住條件。

㈡基本原則

1、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

2、堅持從實際出發,尊重職工意愿。

3、堅持與國有林場改革和生產力布局調整相結合。

4、堅持依法運作,確保穩定。

二、認真核定改造對象和范圍

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的對象和范圍是國有林場職工(含離休職工)居住的:泥草房、木板房、石坯房、土坯房、板加泥、干打壘等簡易房屋;符合《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l25—99)C、D等級的危房;建房年限超過30年的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各林場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核實職工身份和住房情況,嚴格界定改造對象。

三、精心把握運作程序

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全省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年度計劃安排,從項目選址、工程立項、土地審批、環評、初步設計、施工許可等環節入手,精心把握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的運作程序,保證項目前期工作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并通過檢查驗收。

四、著力強化政策措施

㈠合理選擇戶型面積。按照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有關要求,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的基本戶型為50平方米建筑面積,并配備廚房、衛生間等功能設施。各林場要結合本地居民平均居住水平和職工意愿,參照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及農村危舊房改造等合理確定戶型建設標準。

㈡多渠道籌措資金。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中央補助1萬元/戶,省財政配套1萬元/戶。各國有林場及職工也要盡最大努力自籌資金,對職工個人自籌資金有困難的,林業部門要積極爭取金融機構提供貸款利率、期限等方面優惠貸款。

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等五部委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95號)、《省林業局關于切實做好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的意見》(林計[]171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好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㈣優先供應建設用地。相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定,將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及相關基礎設施和公益性事業建設用地納入土地供應計劃,以劃撥方式供給,并確保優先安排。嚴禁將已供應的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用地改變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開發建設。在國有林場范圍內新建住房增加建設用地的,要最大限度減少占用林地。確需占用的,應將原危舊房拆除后及時植樹造林,置換所占用的林地。

㈤落實職工住房產權。林業部門要與住房保障、國土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可操作性辦法,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林場職工住房產權改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房屋產權的,積極爭取房屋登記部門給予登記。

㈥積極嘗試制度創新。對國有林場住房困難職工中,自籌能力不足的、不愿新建住房的孤寡老人、暫時無自籌能力的新就業大中專學生等群體,國有林場可依據政策規定,通過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予以解決。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㈠組建工作專班。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牽頭,林業、發改、建設、財政、國土、住房保障、規劃、稅務等部門參與的國有林場危房改造工作專班,統一組織和協調全市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解決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㈡明確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林業部門負責組織督促各林場開展入戶調查,嚴格界定改造對象,編制實施方案,做好項目實施、綜合協調等相關工作;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項目立項、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審批和招(投)標等相關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下達、資金監管等工作;國土部門負責落實項目建設用地;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將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納入本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建設部門負責辦理項目建設審批手續;稅務部門負責落實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稅收減免政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協助和配合。

㈢保證工程質量。要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技術標準規范,不得簡化和越權審批。要加強施工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要優化設計方案,在較小戶型內實現基本的使用功能,滿足基本居住需要。要廣泛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同時,新建住宅小區或分散建房,要突出林業特色,與林區環境相協調,與國有林場開展森林旅游項目等中長期發展規劃相結合,確保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項目完成后,林場面貌有較大改觀。

㈣加強監督檢查。林業部門要建立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信息月報制度,從今年8月起,按月收集各項目建設單位的工作進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強對項目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與審計,確保建設資金安全和高效使用;同時,加強對項目土地利用情況的檢查。對在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以權謀私,貪污擠占挪用項目專項資金等行為,要嚴肅查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㈤做好宣傳發動。林業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的重要意義,向廣大林場干部職工準確解讀各項政策,將國家、省對支持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的各項政策及時公布,提高政策透明度,調動林場職工建房積極性,為國有林場危舊房屋改造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