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激勵機制工作實施細則

時間:2022-03-29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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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激勵機制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做好抓基層打基礎有關工作,建設一支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村干部隊伍,使村干部在崗有合理待遇、干好有發展前途、退崗有一定保障,根據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加強村干部職數管理

1、村干部指依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通過基層黨員、群眾選舉產生,或經上級組織依法任命的村“兩委”班子成員。

2、建立村干部職數管理制度。納入職數管理、實行職數控制的村干部是指在依法產生的村“兩委”班子成員中,根據工作需要,經“三審核兩公示”程序確定,固定在村級組織從事日常工作的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叭龑徍藘晒尽笔侵复濉皟晌甭撓瘯h審核、鄉黨委審核、縣委組織部審核,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和鄉黨務公開欄公示。對納入職數管理的村干部,按照基本報酬+業績考核獎勵報酬的方式,發給村干部工作報酬。其他不固定在村級組織從事日常工作、沒有納入職數管理的村“兩委”委員,由村級組織根據其工作情況發放誤工補助。

3、納入職數管理、發放基本報酬的村干部人數,按照各行政村人口規模、地域大小、經濟狀況等因素核定,一般每個行政村3至5人,其中高塘村(合并村)5人,長垅村4人,羅橋村4人,大垅村4人,顧田村3人。每個行政村的具體職數以縣委組織部核定為準,超過3人的已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備案。

4、嚴格實行村干部職數管理,嚴禁超職數配備村干部。凡是超職數配備的行政村,不增加基本報酬的發放人數,禁止從轉移支付資金中支付超職數人員的工作報酬。

5、建立與村干部職數管理和工作報酬相適應的村級組織工作運行機制。建立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并將村“兩委”聯席會議作為村級組織的議事決策機構,積極發揮村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村民委員會和“兩委”聯席會議的作用。實行村干部集體坐班或輪流值班制度,納入村干部職數管理、領取基本報酬的村干部必須參與集體坐班或輪流值班,不參與坐班的村黨支部(總支部)委員和村民委員會委員作為村級議事決策機構的重要成員,定期參加有關議事決策會議。

二、明確村干部報酬標準

6、實行村干部工作報酬基本報酬+業績考核獎勵報酬制度,自年12月開始執行。

基本報酬的確定原則。在職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按上年度全省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年全省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為9339元)水平確定,其他在職村干部按照不低于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基本報酬的70%確定。在職村干部實際報酬高于上述標準的,維持現有水平。

我鄉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月基本報酬為778元,其他在職村干部為545元。

業績考核獎勵報酬的確定原則??冃Э己霜剟顖蟪暧晌亦l黨委、政府根據村級組織和村干部績效考核情況及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評議結果確定。

7、基本報酬由鄉根據該村干部全年的基本報酬按月平均計算確定,按月報縣財政局審核,由財政局通過“一卡通”代為發放,每月定期定額到位,實行陽光操作。

8、業績考核獎勵報酬由鄉根據年終村級組織績效考核結果、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的考核結果分等級一次性發放,總額要與村集體經濟收入掛鉤,但不能超過該村干部全年基本報酬標準。違反規定者,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9、建立村干部工作報酬公開公示制度。根據黨務、村務公開的有關要求,在村務公開欄和黨建網上公開村干部報酬,使村干部報酬陽光化,接受群眾監督。要合理分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在保障村干部報酬的同時,要確保村級辦公經費和必須的公益事業經費,不能因為發放村干部報酬而影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嚴禁以借資或打白條等方式發放村干部報酬。要加強對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的監督,強化“村賬鄉”管理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村級經費使用規范。

三、確定村干部報酬資金來源

10、村干部報酬的資金來源主要為省級財政對行政村的轉移支付補助經費、縣財政對村干部報酬20%的專項補助、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11、根據贛辦發號文件精神,村干部基本報酬按照政策銜接、分級負擔的原則,省、縣財政分別承擔在職村干部基本報酬的80%和20%。

12、省級承擔的80%部分,從省財政補助每個行政村的資金中單獨劃出。

13、縣財政承擔的20%部分,從年12月開始,并從年起按照上年度全省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增長幅度遞增并列入年度預算。

14、鄉政府將結合實際,積極籌措資金,補充村干部業績考核獎勵報酬所需經費。

四、全面實行村干部養老保險

15、繼續實行字號文件關于村“兩委”正職養老保險財政補助辦法,符合條件的村干部正職參加養老保險,實行財政補助政策,每年實際所交保費按照4∶3∶3比例由縣、鄉財政和村干部個人分擔。

16、將副職村干部納入養老保險財政補助范圍,以年7月為執行起始時間。在職在崗且符合條件的副職村干部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其本人年度繳費總額,由縣、鄉財政和村干部個人按照3∶3∶4的比例分擔。堅持崗位管理原則,已參保的村干部離職后,縣、鄉財政不再提供養老保險補助資金。

在職在崗但由于年齡條件等原因不能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或符合條件但個人不愿意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副職村干部,在其離職時根據其從此意見下發后的任職年限按照600元/年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資金由縣鄉財政平均分擔。

17、村干部養老保險具體操作程序:符合條件的村干部經鄉審核后到縣社保局交納當年度保費,縣社保局統計村干部個人繳費情況并初步審核,縣委村建辦審核把關,縣財政局審核并呈報縣政府審批,縣財政局按照縣政府審批意見核撥資金,縣社保局完成微機系統個人帳戶記錄和村干部個人繳費證件登記。

18、村干部養老保險財政補助資金,縣財政承擔部分納入年度預算,由縣財政局據實報批后核撥。鄉承擔部分由縣財政局代扣劃撥,年終結算。

五、建立村干部激勵機制

19、落實“干好有一定前途”的要求,選拔優秀村黨組織書記解決鄉事業編制,探索建立村干部激勵機制的有效辦法。

20、選拔優秀村黨組織書記解決鄉事業編制必須堅持“一好雙強”(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標準,并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要求,通過“一推雙考”方式進行,具體方案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