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應急隊伍建設通知

時間:2022-03-30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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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應急隊伍建設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通知》(政辦發〔〕3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的通知》(政辦函〔〕7號),為切實加快十堰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與職責

以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為重點,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政府優化資源配置,建立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各級政府財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應急救援體系。

應急救援隊伍的職責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協作機制,組織應急救援聯合訓練、演練,完善預警聯動機制和應急救援現場工作機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的應急救援任務。

二、運行管理模式

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由四個系統組成:應急救援指揮系統、技術裝備人力保障系統、政策預案支持系統、執勤訓練系統。

(一)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全市應急救援隊伍由市應急救援支隊、縣市區應急救援大隊組成,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市政府依托公安消防支隊建立市級應急救援中心,負責城區應急救援任務;各縣市區政府依托當地公安消防大隊建立縣級應急救援中心,負責轄區內應急救援任務。市應急救援中心對各縣市區應急救援力量有統一指揮、調度的權利和協調、指導各地應急救援工作的責任。

1、機構設置、組織領導和隸屬。

(1)機構設置。市應急救援支隊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隊組建,縣市區應急救援大隊依托縣市區公安消防大隊組建。在保持原有管理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將礦山、醫療、安監、民政、交通運輸、地震、環保、建設、市政、通信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作戰、訓練體系,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單位和應急設備制造企業納入應急救援體系,將應急志愿者隊伍納入應急志愿者隊伍納入應急社會動員體系。

(2)組織領導。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支(大)隊長、政治委員,由公安消防支(大)隊主官擔任;第一政治委員由本級人民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領導擔任。

(3)隸屬關系。應急救援隊伍隸屬各級政府領導,消防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

2、人員職責。

(1)第一政治委員職責:領導和指揮應急救援中心開展全面工作。對應急救援中心的建設管理開展調研,提供保障,解決應急救援中心人員實力的編定、車輛器材裝備的配置、規范化管理建設中的實際問題,對重大搶險實施決策和指揮。

(2)支(大)隊長、政治委員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助第一政治委員實施決策或代行指揮,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積極開展各類災害事故搶險救援的針對性演練。

(二)技術裝備人力保障系統。

1、裝備保障。

依靠市、縣級公安消防部隊現有裝備,整合公安、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搶險救援裝備,其他應急救援裝備由政府安排專項經費分期分批解決。

(1)辦公條件。市、縣級應急救援中心設在市、縣級公安消防機構。

(2)技術裝備保障系統。包括信息通訊保障系統、運輸保障系統、搶救裝備保障系統。其中,信息通訊保障系統應當由計算機骨干網絡系統、數據庫系統、計算機輔助調度系統、地理信息系統、無線通訊系統、無線移動數據傳輸系統、有線通訊系統、車輛定位系統、圖像監控極大屏幕顯示系統、語音記錄系統、衛星現場圖像實時傳送系統、專家庫系統、指揮中心安全系統、無人職守的機房集中監控系統共14個子系統構成,配備必要的交通、通訊設備等。

2、人員保障。

各地要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依托,融合公安、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衛生、林業、安監、氣象、地震、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專業技術力量,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組建市、縣兩級應急救援隊伍。

各地要在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同時,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隊伍建設:

一是防汛抗旱隊伍。

二是森林消防隊伍。

三是氣象災害應急隊伍。

四是地質災害應急隊伍。

五是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

六是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

七是衛生應急隊伍建設。

八是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

3、經費保障。

將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保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由各級政府根據應急救援工作實際需要和財力狀況統籌安排。市政府應急救援中心開辦經費由市政府、張灣區政府、茅箭區政府和十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共同承擔。各縣市區政府應急救援中心開辦經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承擔。所有經費以消防部門為戶頭,由消防部門管理,財政機構監督。公安現役消防部隊、相關職能部門的應急救援人員包干人頭經費由所在單位解決。向社會招聘的特種技術人員和合同制應急救援隊員所需經費由各地政府專項出資解決。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三)政策預案支持系統。

1、政策預案層次。與地方應急救援體系有關的法規和政策分為3個層次:一是由政府頒布的規章,二是以政府令形式頒布的法令、規定和應急救援預案,三是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標準或管理辦法。

2、預案的種類。制定并不斷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加強地方應急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和首要任務。應急救援預案從功能上可以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救援方案四類。綜合預案是總體、全局的預案,以場外指揮和集中指揮為主,側重于應急救援活動的組織協調。專項預案是針對某種事故而制定的專業應急救援預案?,F場預案是以現場設施或活動為具體目標而制定的預案,要具體、細致、嚴密。救援方案是對一些單項、突發的緊急情況設計的具體行動計劃。

3、預案的制定。各類預案由政府牽頭,各有關部門共同參加,開展深入的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分析災害事故可能發生發展的過程和處置的措施對策。結合各類突發災害事故的特點,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從應急救援的出動原則、處置方法、步驟、行動規則等方面入手,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力量編程,明確災害事故救援的程序,不斷完善有關制度;每個部門必須在專家指導下,專業人員參與制定本部門應急預案。

(四)執勤訓練管理系統。

1、運行管理模式。應急救援中心設在公安消防部門,與消防部門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隸屬政府直接領導,消防部門對應急隊員按現行24小時備勤模式進行訓練、管理、執勤戰備。

2、訓練模式。

(1)理論知識學習。開展有針對性的搶險救援業務和理論知識培訓,掌握各類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確保能熟練使用各類搶險救援器材,著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能力。

(2)心理、技戰術訓練。要針對各種特殊的災害事故,從心理訓練開始,練技能,練戰術,練協同,練保障,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創新練兵方法,增強訓練效果。

(3)模擬演練和實戰演習。立足現有人員、現有裝備,著眼滅大火、救大災,在抓好常規訓練的同時,廣泛開展各類突發災害救援專業訓練;通過實戰演習,明確任務、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項,明確參戰的單位和力量,明確組織指揮和各部門的協調關系。對演練中發現的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的方面,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演練取得實效,真正做到“一切從實戰出發,一切為實戰服務”。

3、響應模式。應急救援中心在政府領導下,由消防部門具體負責建設管理,人員按消防部隊執勤出警模式開展應急搶險救助工作。應急響應分一般響應、緊急響應。

(1)一般響應。按照消防機構日常執勤、受警、出動程序,在消防機構的組織指揮下,完成救災、事故救助、幫扶群眾等任務。

(2)緊急響應。在重大災害事故發生時,按照市委、政府指令或總指揮命令,全警出動,發揮一切裝備作用,全力抗災救災、應急救助。

4、聯動機制。屬相關職能部門管轄處理的事故、事件、災害控制,應急求救援中心應積極配合,迅速組織人力、裝備參與工作。相關職能部門在制訂預案進行應急處理中,應主動與應急救援中心取得聯系,相互協同配合,平時應將相關預案交應急救援中心熟悉和演練。

(1)安監部門在制訂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事故處置、礦山救護等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中,應將救援力量的分布、分工、技術人員、專家組等詳細信息寫入預案,在實施救援的過程中為救援人員提供信息、技術資料,安全和物質保障。

(2)公安部門應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好道路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依法封閉現場,調查當事人和責任人,實施證據保存,必要時增派其它警力協助救援。

(3)衛生、防疫部門應協助救援中心做好緊急救護、現場洗消、防疫傳染等工作。

(4)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機構應積極做好現場記錄、宣傳報道、宣揚典型等工作。

(5)建設、房管、質監、自來水等單位應在災害事故施救時做好火場供水、施救現場危房觀測和建筑坍塌搶險中所需技術資料、專家支持。

(6)國土、農業、林業、氣象等部門應在重大自然災害、森林火災等事故處置中,為救援人員提供施救的地質和氣象資料,組織相關人員參與協助。

(7)工業信息、商務、供電等部門要為重大救援工作做好救援物質的配送,根據實救需要實施斷電或電力保障。

(8)交通、運輸、石油公司等單位要對搶險救援的車輛實施現場管護和油料保障,組織現場危險物質的轉移、搶險設備的運輸,對特殊工具車輛登記造冊,根據需要實施臨時征召。

(9)質監、安監等單位應在處置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事故中,提出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調取相關設備的技術參數,為救援工作提供專家支持。

5、臨時征召和人才儲備。應急救援中心辦公室,除加強隊伍建設管理,制訂各類應急救援預案和開展演練外,應廣泛收集有利于救援工作開展的信息資料,加強業務建設和信息儲備。

(一)臨時征召。平時應對縣內、市內能夠用于重大搶險救災工作的大型物質、機械、設備進行聯系,登記在冊,一旦需要可隨時征召使用。

(二)人才儲備。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有關行業管理和處置各類事故方面具有專業技術、法定資質的人才信息,通過聯絡、外聘、邀請研討交流等方式,建立專業技術人才庫,為處置各類有毒有害危險物品事故提供專家支持。

三、信息報告和預警機制

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應急救援中心的建設管理,業務工作情況應定期向總指揮或政府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和救援機構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可同時越級上報。各級應急救援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建立完善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話、短信、宣傳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預警信息。

四、應急救援宣傳培訓工作

應急救援中心辦公室要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提高社會公眾維護公共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傳各類應急預案,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深入開展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單位,充分運用各種現代傳播手段,擴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生產經營企業要依法開展員工應急培訓,使生產崗位上的員工能夠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有關防范和應對措施;高危行業企業要重點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宣傳和培訓。有關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推進應急知識進學校、進教材、進課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貫穿于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