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整治工作要點
時間:2022-03-31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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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鄉綜治戰線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全會和全縣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全面推進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大力推進和諧平安建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建國周年慶典和實現德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營造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
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深入開展基層平安創建
(一)進一步深化開展和諧平安創建工作,全面落實和諧平安創建工作的各項舉措,把建設平安村作為平安建設龍頭來抓。
(二)落實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的若干意見》,大力加強基層綜治組織和規范化建設,推進綜治工作信息平臺建設。按照省綜治委和省編辦《關于加強鄉鎮、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健全相關制度,加大督查及考評力度。
(三)成立愛民鄉和諧平安聯創中心,整合公安、司法、武裝、安監、民政、信訪、工商、國土資源等方面的力量,聯合開展和諧平安創建,加強動態管理,推動“平安鄉鎮”創建活動的進一步發展。
(四)切實以各村為重點抓好基層和諧平安創建,努力打造零發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無邪教的村。進一步明確創建目標,細化創建要求,落實創建措施,繼續抓好邊際地區、校園周邊、農村家庭和平安醫院的平安創建工作,積小安為大安,為斷擴大平安創建面,提升平安創建的層次和水平。借鑒星子縣農村和諧平安協會建設的經驗。
二、繼續推進十防建設,不斷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五)繼續加大“十防”建設力度,強力提升公眾安全感。學習瑞昌市“十防”建設的經驗,進一步加大“十防”建設力度,全面提升公眾安全感,力爭09年度使我鄉公眾安全感達到95%以上。
(六)關注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新情況、新問題,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邪教組織的滲透顛覆與分裂破壞活動。
(七)嚴密公共復雜場所、重點要害部位、邊際地區的治安防范,構建網絡化治安巡防工作的格局。
(八)借鑒平安奧運志愿者隊伍經驗,大力發展和諧平安建設志愿者隊伍,廣泛動員黨團員、民兵、青年志愿者、離退休人員等參與和諧平安建設。
(九)擴充群防群治隊伍,要根據治安防范需要,充實專職治安巡防力量,我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人員不少于6人。
三、開展“三個排查”整治,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十)從打牢綜治基層基礎入手,深入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隱患集中行動。將各種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消除在萌芽狀態。重點排查調“急、大、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涉及山林糾紛、農民工返鄉等問題引發的不穩定因素,預防和減少群體性事件及“民轉刑”案件發生。抓好農村治安專項整治、加大“掃黃打非”和禁毒、禁賭、禁娼力度。繼續抓好盜竊破壞“三電”設施、非法安裝使用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傳銷和“黑網吧”等點整治。
(十一)切實按照中央綜治辦和省、市、縣綜治委的要求,各村、各小組及鄉直單位要加強矛盾糾紛排調組織建設,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矛盾糾紛排調網絡。
(十二)嚴格執行《江西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規程》,進一步規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流程。做到日常排查與定期排查相結合,專項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全,鄉綜治辦每周組織開展一次排查,在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社會敏感期,集中力量組織開展重點排查。
(十三)認真貫徹省、市、縣綜治委《關于實行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聯動的實施意見》和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江西省公安廳公字[2007]102號文件的規定,構建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進一步推進“三調聯動”機制。
(十四)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
四、創新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
(十五)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全面開展出租屋和暫住人口清理整頓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到位、效果好。加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設。
(十六)深化“為了明天”創建活動,預防和控制青少年違法犯罪。鄉團委要做好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和救助工作。繼續開展“未成年人保護行動”,嚴厲打擊幕后操縱流浪未成年人乞討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為。
(十七)鞏固刑釋解教人員摸排工作成果,加強基礎工作,推動有效銜接管理。鄉司法所要抓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建立健全刑釋解教人員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
(十八)做好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國內民間組織管理工作。把新型經濟組織、新型社會組織治安綜合治理納入當地綜治目標管理,納入當地平安創建范圍。
(十九)加強和改進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藥品及安全生產監管,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槍支彈藥的管理,預防和減少重大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五、落實綜治領導責任制,健全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二十)健全綜治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綜治委(辦)例會、五部委聯席會議、綜治委成員單位掛點幫扶、述職講評等制度,著力解決齊抓共管中出現的問題。
(二十一)認真落實發號文件規定,強化對黨政領導干部抓綜治工作的能力和績效考核,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切實把黨政領導抓綜治工作的能力和實績與晉職晉級和獎懲直接掛鉤,進一步規范綜治責任人獎懲和提拔任用操作程序。規范綜治責任人政績檔案,繼續完善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制。
(二十二)完善“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加大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單位實施領導責任查究和“一票否決”的力度,并嚴格兌現獎懲。
六、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二十三)加強和改進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宣傳機構與宣傳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宣傳工作制度,密切與新聞媒體、老齡委的合作,加強由“五老”人員組成的宣傳隊伍建設。
(二十四)健全完善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綜治宣傳工作機制。以“八個一”等方式扎實有效開展綜治宣傳月活動,結合重大活動和節慶假日等開展有針對性的集中宣傳活動。繼續推動法律宣傳進單位、進學校、進企業、進鄉村,把法律真正送到人民群眾手中提升干部群眾對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的知曉率、參與率。
(二十五)加強綜治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用好《中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動態》和相關的綜治工作培訓教材,加大對鄉、村兩級綜治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努力提高綜治干部素質,提升綜治工作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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