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突出問題排查通知
時間:2022-03-31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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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抓好排查工作是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專項治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關鍵環節。根據中治工發〔〕12號、鄂治工發〔〕1號和十治工發〔〕1號文件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排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就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范圍。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為重點,對年以來立項、在建和竣工的建設項目進行排查。各地、各單位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本地區、本單位負責建設的項目開展排查,對總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的項目進行重點排查。
(二)排點。重點對以下問題進行排查:
1、工程建設項目決策是否依法合規,是否存在違規審批、擅自調整投資計劃、未批先建、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問題;
2、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管理是否規范,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以及違法違規審批和出讓探礦權、采礦權等問題;
3、規劃許可是否規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違規變更規劃和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
4、招標投標活動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監管不力等問題;
5、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的管理是否嚴格,是否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擅自改變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施工監理不到位、工程質量低劣、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不落實等問題;
6、物資采購和資金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存在物資采購監管薄弱、違規使用資金以及工程嚴重超概算等問題;
7、工程建設項目信息是否公開透明,招標投標違法行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實;
8、有關投訴和舉報是否得到及時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是否及時得到嚴肅查處。
各地各單位在認真查找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可以結合實際,確定排點。
二、排查的主要環節
(一)找準突出問題。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照排點,認真查找工程建設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存在的突出問題,摸清存在問題的底數。
(二)深刻分析原因。針對發現的問題,從制度建設、主觀思想、權力制約和監督、行政監管、市場環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三)分類做出處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排查出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認真處理。對一般違規問題,要及時糾正,認真整改;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要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帶有共性的問題要從加強制度建設的層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三、排查的時間和方式
排查工作從現在開始,至年1月結束,分為自查自糾和重點抽查兩種方式。
(一)自查自糾。項目建設單位對本單位負責建設的項目進行自查自糾;政府有關部門對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和監管職責的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各地各單位要按照中央、省、市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制定的重點環節治理工作指導意見所明確的自查標準,梳理自查項目,細化自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查自糾工作在年1月15日前結束。
(二)重點抽查??h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各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重點抽查督導??h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把各單位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工作責任。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嚴格檢查不走過場。要結合實際,對本地區本單位排查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體安排,細化工作內容。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明確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嚴肅認真地填報排查工作統計表,并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對自查不認真、填報不實,在重點抽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對單位領導實施嚴格的問責。
(二)嚴肅工作紀律。各地各單位要真抓實干、求真務實,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徹底查清底數,找準問題,認真整改。要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排查工作重要手段,加強對自查自糾情況的重點抽查和督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嚴肅工作紀律,對主動認識和糾正問題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輕從寬處理;對排查工作中走過場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補課”;對拒不自查、掩蓋問題或弄虛作假、拒不糾正、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加強協同配合。各地各單位要從大局出發,樹立全局觀念,加強協調配合和溝通聯系,形成整體合力。要及時溝通信息。各地各單位要按照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每月15日向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重點問題,要及時向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各地各單位要在年1月15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實施方案、自查報告以及排查工作有關統計表格。
(四)加強政策研究。各地各單位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分析,區分不同情況,準確分類定性,明確處理的政策界限,正確適用法律和紀律,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會和法紀效果。要把排查工作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要堅持邊排查、邊規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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