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整治緊急通知
時間:2022-04-05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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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就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對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重要性的認識。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刻領會精神實質,把握政策要點,進一步提高對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按照國務院國發〔2011〕47號、贛府發〔2011〕10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導向和目標,突出城鄉統籌發展要求,突出維護農民權益,嚴格規范管理,組織發動群眾,加強宣傳動員,引導社會輿論,贏得群眾支持,創造良好的氛圍、環境和條件。切實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傾向,切實防止違法調整、變相收回農民承包地,確保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二、尊重民意,始終把維護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堅持依法推進、群眾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必須聽證、論證。拆舊區內有不愿拆遷的群眾,要尊重群眾意見給予保留,并要保障其生產生活便利。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區土地所得收益,應主要用于被征地拆遷農民的安置補償以及項目區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除補償安置外,每畝還應返還農村集體組織不少于2萬元,農村集體組織應根據土地使用權屬把返還資金分給農民。掛鉤周轉指標應優先保證拆舊地塊農民安置和小城鎮建設需要,扣除農民安置用地以外,剩余的指標不得低于20%留給小城鎮使用,有結余的可用于城市經營性土地開發。
三、加快進度,按期歸還周轉指標。各試點縣(區)必須嚴格按照省國土資源廳批復的時間要求完成項目區的驗收,按期歸還周轉指標。要建立周轉指標臺帳管理制度,全程跟蹤周轉指標的下達、使用和核定歸還情況。項目區完成后,試點縣(區)應組織自驗,自驗合格后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驗收申請。市國土資源局接到驗收申請后,將按照《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區驗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對每個項目區實施情況寫出專項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迎接省國土資源廳抽查。
四、強化措施,加強監督管理。
(一)進一步加強拆舊區復墾項目管理。各縣(區)應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用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區實施規劃,科學編制拆舊區土地復墾實施規劃,確定拆舊復墾的目標和任務。要強化拆舊區土地復墾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落實項目業主負責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資金審計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好增減掛鉤試點工作。
(二)嚴格資金管理,強化資金整合。資金管理應遵循“聚合資金、集中投入、渠道不亂、用途不變;預算約束、專戶管理、審核支付、專賬核算”的原則,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引導和規范社會資金參與增減掛鉤試點,吸納的社會資金必須撥入財政專戶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收益優先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定,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主要用于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
(三)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地要相應調整充實領導機構,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規定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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