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通知
時間:2022-04-06 09:02:00
導語: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勞動法》、《省消防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消防安全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實施意見》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嚴防群死群傷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營造一個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經研究,決定從2012年4月起對全區機關、基層組織負責人及各行業消防安全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及對象
第一期:(2011年4月19日-4月21日)。主要培訓對象為各街道消防安全負責人及所屬社區消防安全負責人各一名,共83人;
第二期:(時間另定)。主要培訓對象為高層建筑、小區物業消控人員及商場、超市消防安全負責人,約97人;
第三期:(時間另定)。主要培訓對象為全區賓館、快捷酒店及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企業負責人,約90人;
第四期:(時間另定)。主要培訓對象為全區大、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約90人;
第五期:(時間另定)。主要培訓對象為銀行、金融機構、醫院等消防安全負責人及消控人員,約90人。
以上培訓待定時間,由區消防大隊另行通知。
二、培訓地點
市消防支隊輪訓隊(晉安區西園村,晉安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旁)。
三、培訓費用
培訓費(含師資費、材料費、場地費、器材使用費)400元/人,食宿費380元/人,合計:780元/人。
四、注意事項
1、第一期培訓人員4月19日早上9:00到市消防支隊輪訓隊報到。同時,請各單位將培訓人員名單、所在單位及聯系電話于4月16日之前上報區消防大隊,傳真號碼:。
2、培訓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參加培訓人員應參加培訓人員應攜帶兩寸黑白照片2張、學歷證書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并自備換洗衣物。
3、參訓人員在培訓期間要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培訓結束后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領取培訓證書;未經考試合格的人員必須重新參加培訓,直至領取培訓證書。
- 上一篇:藥監局弘揚雷鋒精神工作方案
- 下一篇:城區亂張貼整治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