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年審通知

時間:2022-05-08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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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年審通知

各縣(市)區物價局、財政局,市各有關部門:

為規范收費秩序,加強收費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發改委《收費年度審驗管理辦法》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建立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情況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年3月15日起在全市開展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范圍和組織機構

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收費許可證》實施收費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非企業組織,均需接受收費年審。年審時限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所有收費,如有違規問題可追溯至上年。市及縣(市)區物價局、財政局成立“收費年審辦公室”,負責收費年審的組織實施工作。市收費年審辦公室設在市物價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處。

二、年審內容

1、《收費許可證》是否有效;是否按規定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是否按規定實施收費;

2、收費單位的收入、支出情況;

3、國家和省、市制定出臺的收費減免優惠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已及時辦理了注銷或變更手續;

4、實際執行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收費對象與《收費許可證》是否一致;有無自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以及分解收費等違規行為;

5、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非稅收入是否及時上繳國庫(或上繳財政專戶);

6、上一年度年審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7、其它需要審驗的內容。

三、年審的組織、安排

按照“誰發證、誰年審”的原則,市和各縣(市)區年審辦公室分別組織年審工作。整個年審工作從3月15日開始至5月中旬結束。年審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1、自查自審階段

3月15日到3月22日為單位自查自審階段。各收費單位對照年審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對本單位收費情況開展自查自審工作,寫出自查報告,并按照《關于建立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情況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認真對照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如實填寫《年度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情況統計表》。表格可到市物價局網站下載,加蓋公章后于3月22日前報送市年審辦公室。

2、審驗階段

3月23日至5月15日,年審辦公室將組織人員按照年審內容,對各收費單位進行全面審驗。按照“全面審驗、突出重點”的工作方法,在普遍審驗的基礎上,對社會反映強烈,投訴舉報多,以及在上一年度年審中發現有違規收費行為的收費單位將進行重點審驗。情況復雜的可采取上門審驗的辦法。審驗工作分兩批進行,第一批審驗在龍奧大廈辦公的收費單位(3月23日—4月20日),第二批審驗其他的收費單位(4月21日—5月15日),各收費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年審資料報送年審辦公室。審驗結束后,年審辦公室將對被審單位出具年審結論書。

3、分析總結階段

5月16日至5月20日,各年審辦公室對今年的年審情況、存在的問題尤其是重點單位的審驗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總結,寫出年審總結報告。各縣(市)區物價部門按照《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的要求,認真做好統計報表的錄入和匯總分析工作,于5月25日前將年度收費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報告分別以正式文件和電子郵件方式報送市物價局。

四、參加年審需提供的資料

1、收費政策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2、《收費許可證》副本;

3、年財務賬簿(總賬和明細賬、財務決算報表、會計憑證、收費票據存根);

4、票據準購證。

五、年審工作要求

(一)各年審辦公室要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集中時間、集中力量,保質保量完成年審工作。年審工作結束后,要對年審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對年審中發現的收費違規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要求收費單位認真糾正和整改,確保年審工作取得實效。

(二)各收費單位必須按規定認真進行自查自審工作,并按規定時間如實將本單位(部門)的年審資料報送年審辦公室,自覺接受年審。

(三)對不按規定接受年審、年審不合格且不按規定整改的單位,物價部門將按規定吊銷《收費許可證》;對收費年審中發現的自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服務收費等違反收費管理規定的行為將移交價格監督檢查機構依法進行處理;對違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和票據管理規定的,由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亂收費行為,提請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介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