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防暑降溫執行情況檢查通知

時間:2022-05-13 0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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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防暑降溫執行情況檢查通知

各區縣、高新區、文昌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大企業

《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已經省政府公布并施行。為進一步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按照省廳統一部署,決定于8、9月份在全市集中開展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規定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和重點

本次專項檢查的內容是企業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原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安監局、國稅局、地稅局《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情況。以及按規定發放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等情況。

檢查的重點是建筑、環衛、交通運輸、電力、冶金等戶外露天高溫作業的單位,以及其它涉及高溫、高濕作業的單位。

二、檢查方式與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分為企業自查和督導檢查二個階段實施,具體是:

(一)企業自查階段(年8月17日至9月10日)

各區、縣人社部門要通過不同形式,向企業深入廣泛宣傳國家和省有關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政策規定,宣傳最近實施的《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提高企業領導及職工防暑降溫意識,督促轄區內各類企業切實落實各項高溫天氣防暑降溫政策規定和措施。

各大企業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按照省有關規定發放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

(二)督導檢查階段(年9月11日至9月23日)

各區、縣人社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企業的自查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檢查企業不少于10戶。被抽查的企業應當如實填寫《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發放情況檢查統計表》(見附表一)。市人社局將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對區縣進行督導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各區、縣人社部門在督導檢查中發現企業未嚴格執行規定,特別是不發或少發職工防暑降溫費的,要按照《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理。各區、縣人社部門在督導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存在嚴重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其它要求

各區、縣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檢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制訂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單位。檢查結束后,各區、縣人社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總結,于9月25日前將書面總結和《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發放情況檢查統計表》、《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發放情況檢查匯總表》以電子版形式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