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首問負責制
時間:2022-05-01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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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提高我市各級行政機關的服務水平,建立責任、有序、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樹立我市各級行政機關“為民、務實、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相對人到行政機關(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受行政機關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下同)辦事或者通過電話、傳真等形式所詢問的第一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的主要職責:
(一)不論行政相對人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相關,都要熱情接待,認真回答。
(二)屬于首問責任人所在部門、科室職責范圍內的事情,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當事人一次解釋清楚有關辦理事項、需要補充或攜帶的材料,以及如何辦理等。
(三)不屬于首問責任人所在部門、科室職責范圍的事情,首問責任人要給予耐心說明,并負責指引承辦部門或科室,交由承辦部門、科室的負責人或經辦人員辦理。
(四)屬于業務不明確或首問責任人不清楚承辦部門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協助、協調有關部門一同解決。
(五)屬電話咨詢或舉報的,首問責任人要將來電反映的事項、來電人姓名、聯系電話等登記在冊,轉告相關部門或科室辦理,并告知來電人。
(六)承辦部門必須按服務準則和時限的要求,熱心給予辦理;屬不能辦理的,要耐心解釋清楚。
第四條首問責任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認真答復,積極辦理,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二)接待行政相對人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
第五條各部門應建立首問負責制登記簿,詳細記錄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情況及辦理結果。
第六條首問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先資格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一)不履行職責,推諉、敷衍、拖延的;
(二)未及時將行政相對人擬辦的事項移交給有關責任人的;
(三)對行政相對人態度惡劣,使用文明忌語,或冷漠對待行政相對人,應當告知而沒有明確告知有關事項的;
(四)在規定的期限內不給行政相對人明確答復,又不說明原因,行政相對人舉報的;
(五)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工作造成損害的;
(六)其他不履行首問責任人職責行為的。
第七條對上級領導的指示、命令、決定,比照本制度落實首問負責制。
第八條各級行政機關應按照本制度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的首問負責制具體實施細則。
第九條本制度由市監察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市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
第一條為規范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公共服務行為,增強服務意識,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法律、法規、規章有明確時限要求的,行政機關(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受行政機關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下同)必須實行審批時限制度,并嚴格執行。
第三條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時限的,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提高效能的原則自行確定時限,并公布于眾。
第四條對行政相對人的行政許可申請,行政機關必須在法定時限內給予書面答復,承諾時限少于法定時限的,行政機關應當在承諾時限內給予書面答復。沒有給予書面答復,又無正當理由的,除責令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答復外,還應追究行政機關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不予許可的事項,行政機關應向行政相對人書面說明理由和法定救濟權利及途徑。
第五條對能夠馬上辦理的事項,拖延不辦的,責令有關人員向行政相對人賠禮道歉。屬于故意刁難而拖延辦理的,責令有關工作人員向行政相對人賠禮道歉,并給予有關工作人員行政告誡處理。
第六條對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決定、命令要堅決執行,盡快辦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辦。對因不負責任、效率低下等原因致使決策棚架造成后果的,應嚴肅處理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本制度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將本單位所行使的各項職責逐項列出,向社會公開辦事時限,并制定確保時限落實的具體措施。
第八條本制度由市監察局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市行政機關服務承諾制
第一條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行政機關(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受行政機關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下同)對社會和人民群眾實行承諾服務。
第二條行政機關要將服務內容、程序、標準、依據、監督辦法等對社會進行公開承諾,并嚴格按照承諾辦事。
第三條行政機關實行承諾服務應做到:
(一)首問服務。收到服務要求的第一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即首問責任人)對行政相對人要熱情接待,并負責幫其將擬辦事項辦理到底,確保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有滿意結果。
(二)即時服務。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隨到隨辦,當場辦理。
(三)承諾服務。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按承諾內容辦理。
(四)全程服務。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行政相對人擬辦事項進行全程跟蹤服務,保證服務收到實效。
(五)規范服務。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行政相對人依法提供規范有序的服務。
(六)高效服務。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提高工作效率,積極主動服務,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力爭為行政相對人多辦實事。
(七)文明服務。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舉止端莊,談吐文明,使用文明用語,禁用服務忌語,待人禮貌,服務周到。
(八)廉潔服務。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行政,廉潔奉公,不濫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四條服務監督。對服務事項、服務人員、服務過程、服務結果進行監督,糾錯查誤,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同時,接受權力機關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
第五條違諾處理。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服務承諾,查證屬實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資格、行政處分等相應處理,并追究主要責任人責任。
第六條本制度由市監察局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