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環衛行業臨時工工資待遇的提案

時間:2022-06-11 03:33:00

導語:關于提高環衛行業臨時工工資待遇的提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關于提高環衛行業臨時工工資待遇的提案

市容環境衛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標志。為了創造清潔、優美、舒適的城市環境,全市廣大環衛工人發揚“寧愿一人臟,換來萬家潔”的無私奉獻精神,戰嚴寒斗酷暑,風雨無阻用汗水換來了城市環境的整潔優美。

長期以來,由于用工體制、經費不足、招工困難等歷史原因,環衛行業中招用了大量的臨時工,從事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理、道路清掃保潔、居民旱廁糞便清掏等環衛作業。與環衛工人的艱苦勞動和貢獻相比,環衛臨時工的工資收入偏低、沒有社會保障,已成為目前環衛行業普遍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工資屬社會最低水平。全市除芝罘區環衛臨時工工資為650元外,其余大部分縣市區為400多元(棲霞市近期才由200元增至400元),環衛臨時工工資基本在當地最低水平徘徊,大部分甚至未達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610元或540元)。環衛工人每天露天作業長達10余小時,長年沒有休息日,勞動強度大,工作條件艱苦,如此工資水平與所付出勞動極不相稱。

二、沒有任何社會保障。由于各種原因,我市環衛行業的臨時工環衛工人一直未能參加社會保險。這不僅違反了國家勞動法,也損害了環衛工人的合法權益,使他們在養老、醫療、工傷等方面沒有任何保障。

三、工傷得不到合理補償救助。環衛工人每天十余小時在車水馬龍的道路上作業,遭遇機動車輛碰撞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每年均有發生。由于我國交通法規將環衛工人視為“行人”,使得事故發生后環衛工人得不到合理賠償。而環衛臨時工未能參加社會保險,發生工傷又無法享受工傷保險。雖然各縣市區環衛部門普遍為臨時工辦理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但傷害理賠數額最高不過萬元,死亡賠償也僅有2萬元,根本不足以補償作業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經濟損失,這種極不公平的現象使環衛工人流血又流淚。

今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環衛工人節到來之際,市領導在走訪慰問環衛工人時曾指出,各級各部門要依法維護環衛工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好他們的后顧之憂。針對環衛行業臨時工隊伍存在的問題,我建議:

(一)增撥經費,適當提高環衛臨時工工資。根據工作量和作業時間,應大幅增加環衛行業臨時工工資,至少以高出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20%—30%為宜。

(二)盡快為環衛臨時工辦理社會保險。按照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目前,蘇州等地已將環衛臨時工納入社會保障范圍,菏澤市還制定地方性規定專門為環衛工人辦理了工傷保險。為使我市環衛行業的臨時工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傷有所治,應當盡快為他們全面辦理社會保險。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以人為本、關注民生、讓群眾共享發展成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執政方略。環衛行業的臨時工是社會弱勢群體,其勞動權益應當受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關心和保護,使他們為美化城市環境衛生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