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理論向度
時間:2022-06-16 0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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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指執政黨對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實行政治領導的形式、手段和方法的總稱,是執政黨為了實現執政內容和執政目的而采取的執掌和控制國家政權的手段、途徑和方法的總稱。中國共產黨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它既有領導的問題,又有工作的問題,因此,黨的領導體制主要是指黨對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進行政治領導的各種實現形式,而黨對國家事務實行政治領導的方式就是工作機制,工作機制是黨的領導體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兩者相輔相成,合力體現黨的領導并實現黨的執政目的。
增強執政意識是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前提條件。對我們這樣一個掌握著全國政權并長期執政的大黨來說,增強執政意識的基本思路是:第一,強化領導意識,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努力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促進人民利益的實現。第二,強化憂患意識,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更加自覺地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堅持用時代的要求審視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完善自己,始終為人民執好政掌好權。第三,強化發展意識,提高黨領導發展的能力,適應世界經濟、科技發展趨勢和我國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不斷增強綜合國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第四,強化法治意識,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高依法執政水平,不斷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第五,強化創新意識,立足于新的實踐,著眼于對重大問題的理論思考,堅持解放思想,不斷開拓馬克思主義發展的新境界。第六,強化公仆意識,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把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
進一步理順黨和公共權力機關的關系是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關鍵。黨對公共權力的領導應該是:一、堅持黨對國家大政方針和全局工作的政治領導,制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國家權力機關經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法律;二、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在充分發展黨內民主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程序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干部;三、堅持依法治國方略,通過法定程序影響立法,把黨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四、支持國家權力機關依法組織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并充分發揮這些機關的作用,采取黨委對國家政權機關的黨組實行領導的方式,管好在國家政權機關中工作的黨員,通過他們的行為,體現黨的影響,保證和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國家政權機關中得到貫徹執行;五、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牢牢掌握軍事權;六、堅持一黨執政、多黨參政的政黨制度,為人民群眾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提供廣泛的渠道;七、堅持黨對意識形態領域的領導,加強黨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正確處理黨與社會的關系是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基礎。黨對社會的領導應該采取以下主要方式。第一,各級黨組織通過深入群眾、深入實際,進行廣泛地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了解人民群眾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努力把它們綜合起來,為黨中央制定符合社情民意的方針政策提供依據;第二,依靠每一位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去引導、幫助和帶動廣大人民群眾,同心同德,增強黨的政治凝聚力;第三,通過富有成效的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來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黨的社會影響力和感召力;第四,黨要正確處理同各種合法的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通過制度安排、擴大人民群眾政治參與的渠道,推進國家和社會的民主化進程。
進一步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是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保證。當前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的解決,都有賴于黨內民主制度的率先健全和完善。進一步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的基本思路是:第一,完善黨內生活準則,明確規定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黨內選舉原則、黨的集體領導與決策以及黨內民主生活等,使黨內民主生活在整體規范的基礎上得到質的提高;第二,完善黨的集體領導制度,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全委會的作用,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進一步健全黨委內部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第三,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全面強化黨代表大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和規范差額選舉,增強黨內選舉的競爭性;第四,完善黨內監督制度,進一步強化授權主體對客體的監督,不斷擴大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民主,把干部官運的決定權真正交到廣大黨員群眾的手中;第五,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進一步提高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相對獨立性,增強其權威性,保證它能對同級黨委的監督與制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