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時間:2022-07-11 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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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作為我國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作為我省改革開放的窗口,必須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改革發展中走在全省前面。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下一步我們要在整體推進組織工作的同時,進一步抓好《干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
一、抓配套建設
《條例》頒布后,我們先后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任職試用期制、縣區任用科級干部備案制等制度。要在完善現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抓好配套制度建設。一是制定民主推薦工作細則。對參加推薦的范圍、推薦程序、推薦方式、推薦結果的綜合分析和運用、推薦主體責任等方面提出明確規定,促進推薦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二是推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對考察人員和談話人員明確責任,嚴明紀律。實行考察工作登記備案,將考察組人員構成、考察對象、考察時間、考察地點、座談范圍及人數等內容登記在冊,便于責任核實和責任追究。三是制定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辦法。明確干部推薦、考察、決策各程序的責任主體及所承擔的責任,確定相應的責任追究,解決薦人不準、察人失實、用人不當、錯而不糾的問題。四是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明確各級黨委及其領導成員對本地區、本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應承擔的領導責任,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失職瀆職行為。
二、抓關鍵環節
《條例》對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職,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等各個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這里的關鍵環節是民主推薦、考察和討論決定。因此,貫徹落實《條例》,選準用好干部,必須在民主推薦、嚴格考察、討論決定三個環節上狠下功夫。民主推薦,就是要公開推薦條件,擴大推薦范圍,以拓寬識人渠道,精挑細選,好中選優。要按照《條例》的要求,切實改進民主推薦的方式方法。在民主推薦前,合理確定民主推薦的條件,既要有擔任職務的共性要求,又要有個性要求,力求全面反映綜合素質。實行分層次推薦,將下級推薦、同級推薦、領導推薦結合起來,力求全方位、整體性地推薦干部。擴大民主推薦的參與面,以充分體現干部的群眾公認程度。同時,要注意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和“拉選票”現象,要對推薦票進行綜合分析運用;嚴格考察,就是要改進考察方法,防止考察失實、失準、失公。在嚴格堅持干部考察責任制、干部考察預告制的同時,嚴格操作程序,實行“五個必經程序、五種必談對象、五項必考要素”的考察方式,提高考察質量?!拔鍌€必經程序”就是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或民意測驗)、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直接面談等五項程序。“五種必談對象”包括分管領導、同級領導、部門干部群眾、上下級業務單位、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等五類對象?!拔屙棻乜家亍本褪前础稐l例》所規定的內容,在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水平、工作實績成效、廉潔自律、群眾基礎和工作作風等五個方面對干部作出全面考察和準確評價;集體討論決定,就是決定干部任免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民主討論,集體決策,切實提高選拔任用干部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健全黨委內部討論決定干部任用議事和決策規則,保證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堅持做到“四個不批”,即選任程序漏項的不批,有信訪未查清的不批,群眾意見比較集中的不批,黨委應到會成員超不過半數同意的不批。
三、抓強化監督
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體系,加強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監督,是貫徹《條例》的重要保證。我們圍繞《條例》的貫徹執行,注重監督關口前移,實行了擬提拔干部任前審計制度。對新提拔的年輕干部開展崗前教育,促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長。下一步,我們要進一步拓寬干部監督渠道,改進監督手段,擴大信息來源,形成渠道暢通的監督網絡。一是建立《條例》特邀監督員制度。從我市的全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請20名干部工作特邀監督員,監督檢查各級黨委(黨組)貫徹《條例》的情況,及時向黨委和組織部門反映有關問題和建議。二是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辦好“組織部長電子信箱”。今年3月10日,我們設立了“組織部長電子信箱”,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全市公布,開通以來,共收到有價值的電子郵件50余件。其中,提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的40多件,反映干部問題的5件,要求解決實際問題的4件。為充分發揮“組織部長電子信箱”作用,我們將有關重要內容編輯成《組織部長電子信箱摘報》,報送市委主要領導,轉部務會成員傳閱。對需要及時辦理的責成部內有關科室盡快落實。通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廣泛收集鮮活的前沿信息,拓展了干部工作的空間和渠道,對于更好地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提高干部工作質量和組織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三是進一步加大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上半年市委進行自查,并組成檢查組,對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貫徹執行《條例》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中,公布舉報電話,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抓改革創新
《條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同時又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要切實貫徹執行好《條例》,必須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勇于創新,探索新思路,總結新經驗,提出新對策。我們圍繞貫徹《條例》,以擴大民主、規范程序、加強監督為出發點,實行了任用黨政正職全委會表決制,新提拔的25名黨政正職人選通過全委會表決走上了領導崗位;積極推行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對新提拔的副縣級領導干部全部試用一年;在縣區換屆中,強力推進干部年輕化,加大交流力度,使縣區領導班子結構得到明顯優化。換屆以后,縣區黨政正職平均年齡42歲,比換屆前下降5.8歲,使一大批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年輕干部走上了縣區黨政主要領導崗位,為全市今后五年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組織基礎。今后,我們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來落實《條例》,努力轉變計劃經濟條件下長期形成的干部管理高度集中、干部任免神秘化的思維定勢,著力在擴大民主、落實“四權”上下功夫,重點解決群眾知情范圍不廣、參與程度不高、選擇作用不大、監督力度不夠的問題。建立群眾知情機制,明確知情內容,暢通知情渠道,完善知情制度;建立群眾參與機制,落實黨員干部和群眾對干部推薦、考察的參與權;建立群眾選擇機制,逐步擴大選擇范圍和比例,提高群眾自主選擇的程度,讓群眾充分了解黨的干部政策、干部標準、資格條件和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建立群眾監督機制,進一步拓寬監督領域,探索更加有效的監督方式和手段,重點搞好對領導干部個人行為的監督和對干部工作程序的監督。通過“四權”的落實,努力使組織的評價和群眾的認可相一致,保證用人的公正性和準確性,真正建立起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以科學的干部工作機制選好人,以正確的用人導向樹正氣,以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促發展,為推進全市的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