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組織工作公平是促進黨內和諧的關鍵
時間:2022-07-11 0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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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和諧是指黨的團結統一和富有活力,包括思想、組織、作風、制度等方面的和諧與活力。其實質是黨內關系的和諧,包括黨員與黨員之間、普通黨員與領導干部之間、黨員與黨組織之間、上下級黨組織之間的行為活動和人際關系的和諧。它滲透于黨的自身建設和組織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促進和實現黨內和諧,必須發揮組織部門的職能作用,把維護組織工作公平作為促進黨內和諧的重要內容,從維護組織工作公平中尋求促進黨內和諧的動力,充分發揮維護組織工作公平在促進黨內和諧中的關鍵作用。
一、組織工作公平是促進黨內和諧的本質要求
我國各類社會組織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組織形式是黨的組織,黨組織的公平直接關系到黨內和諧,影響著社會公平。組織部門擔負著實施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任務,承擔著為黨和國家選人用人的重要職責,組織工作的公平公正既是黨內和諧的本質要求,又決定著黨內和諧的進程,這是由組織工作的性質、職責和地位決定的。為此,我們要樹立公平正義、民主法治、創新求實的理念,堅持從組織工作的思路、制度、標準、程序、操作等各個環節上求公平,從干部工作、黨建工作、人才工作等各項組織工作內容上求公平,不斷提升黨員對黨組織的滿意度,增強黨員對黨組織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使黨組織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組織工作公平,能夠激發黨員的積極性,使黨組織充滿活力。促進黨內和諧,僅靠領導干部是無法實現的,它需要動員廣大黨員共同參與。研究表明,在一個公平的組織環境中,成員會感覺到風險較小,回報較大,這樣有利于提高成員的積極性,從而以更好的績效回報組織。黨內和諧不是一潭死水,而是充滿生機活力,保持安定有序的良好狀態,組織工作公平是激發活力的“酵母”,只有切實維護組織工作公平,廣大黨員的心情才能舒暢,各方面的社會關系才能協調,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發他們內在的積極性和創造潛能,從而在工作中自覺地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求新規律、開創新局面。反之,就會導致廣大黨員喪失激情,心灰意冷,甚至造成工作上的不主動、不支持和大量人才的浪費、流失等,整個黨組織就難以和諧,黨的事業也將遭受損失。
組織工作公平,能夠加深黨員對黨組織的認同感,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恩格斯指出:“沒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會有統一的目的,更談不上統一的行動了?!秉h內和諧離不開各級黨組織對廣大黨員根本利益的維護和廣大黨員對黨組織的認同。黨員對黨組織的認同感主要表現在信任、支持和情感投入等方面,而這必須從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入手。我們黨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領導力量,許多黨員干部擔負著從中央到地方,從政權機關、人民團體到企事業單位的領導職務,他們的形象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各級黨組織的形象,對他們的信任會使黨組織成員形成團隊意識。只有組織工作公平,才能選準配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建立堅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各級領導班子的示范作用和各級基層組織的凝聚作用,使廣大黨員受到教育和熏陶,對黨組織的認同和投入程度得到增強,真正匯聚成共建和諧的整體合力,營造共建和諧的群體氛圍,為促進黨內和諧提供有力保障,最終實現在共同的政治目標和統一的組織原則下意志的統一、行動的統一,對黨組織的認同由組織公民行為向成員自主行為轉變。
組織工作公平,能夠提升黨員對黨組織的滿意度,為黨內和諧提供強大動力。成員對組織的滿意度主要包括對薪酬的滿意度、對晉升的滿意度和對績效評估的滿意度等。一般認為,公平與滿意度的關系十分緊密,公平有助于激勵成員積極向上,使組織持續穩定發展。通過組織工作的公平,使各級黨組織建立起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建立公平公正的選人機制和評價機制,讓黨內優秀人才能夠及時得到提拔,使正義得以體現、正氣得以弘揚;使黨員領導干部保持務實親民的作風,讓黨內弱勢群體得到及時關懷;使黨內民主不斷得到發展,營造平等友好的關系,最終達到“黨員體現先進性,干部展現示范性,人才發揮創造性,調動群眾積極性”的目標,提升廣大黨員對黨組織的滿意度,增強廣大黨員的責任感和榮譽感,為組織持續穩定發展,促進黨內和諧提供強大動力。
二、組織工作公平是促進黨內和諧的重要內容
組織工作線長面廣,涉及調整、協調、組織人與人之間政治關系的活動,既包括傳統意義上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又包括人才隊伍建設和新型經濟組織、新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也包括支持配合各方力量做好團結知識分子、非公經濟人士和其他社會階層人士的工作,同時還要通過黨組織的工作影響群眾、發動群眾,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組織工作無論哪一個方面,能否做到公平公正都與黨內和諧密切相關,都是促進黨內和諧的重要內容。
促進黨內和諧關鍵在班子。構建和諧社會,關鍵在黨;促進黨內和諧,關鍵在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和諧;組織工作公平影響到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和諧。為此,要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大規模培訓干部的要求,著力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系、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要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胡總書記提出的選拔干部“三原則”,積極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努力把勤政為民、求真務實、政績突出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真正使那些“老實人、干實事的人、綜合素質高的人不吃虧”。要把和諧的理念落實到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上,落實到換屆選舉工作中,以和諧換屆推進黨內和諧。要建立和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把構建和諧社會的績效列入考評內容,激發構建和諧社會的積極性。通過班子的和諧、干部的和諧促進黨內和諧,提高各級領導班子構建和諧社會的整體功能。
促進黨內和諧核心在人才。要維護組織工作公平,必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各類人才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力得到激發、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通過凝聚各方力量,調動各方積極性來實現黨內和諧。組織部門要認真履行牽頭抓總職能,始終把人才工作擺在發展全局與核心競爭力的戰略位置,不斷探索富有活力和吸引力的人才工作機制。要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做好人才培養規劃,努力造就一支與促進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相適應的高素質黨政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要完善人才評價機制,把能力與實績作為人才評價的主要內容和標準。要完善人才選拔機制,真正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要求。要完善人才流動機制,疏通人才流動渠道,優化人才資源配置。要完善人才激勵和保障機制,為各類人才健康成長、發揮作用提供條件。
促進黨內和諧重點在基層。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也是維護組織工作公平的基礎,更是促進黨內和諧的基礎。組織部門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凝聚人心、推動發展、促進和諧的作用,為促進黨內和諧夯實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以基層黨組織、基層黨員干部隊伍的和諧來促進黨內和諧。要繼續鞏固和發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通過調整基層組織設置,開展“三級聯創”、黨建幫扶等活動,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城市和諧社區建設。要認真做好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多形式靈活設置黨組織工作,不斷擴大“兩新”組織的“雙覆蓋”面。要以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提高社會管理、依法辦事能力為重點,著力構建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管理體系,通過提高基層黨組織社會建設和管理水平,夯實黨內和諧的社會基礎。
三、組織工作公平是促進黨內和諧的現實需要
從辯證的角度來看,公平是相對的,整個社會的發展史就是一部由不公平到公平的奮斗史。黨內和諧是一種狀態,是爭取實現的目標和實現的過程。實現黨內和諧是黨中央針對新形勢下黨內情況更為復雜、利益問題更為突出、利益關系更加多樣的現實提出來的,有著積極的時代意義和實踐意義。當前,我國改革發展正處于矛盾凸現期,各種利益格局正在進行深刻地調整,各種矛盾和問題必然反映到組織工作中,進而影響著黨內和諧。組織部門作為黨委實施政治領導和組織領導的重要職能部門,承擔著管理黨員、干部、人才的重要職責,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目前,在組織工作的主流下,受觀念和體制的影響,在逐步規范的基本制度外,各種不公正的現象依然存在,有些工作的運行規則和方式,乃至工作程序、工作過程、工作結果的公開程度還不夠;干部任用工作上也還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現象;少數干部、黨員的素質和形象與黨的宗旨、群眾期望還不相稱;黨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與黨員分布狀況仍不適應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尤其需要大力倡導組織工作公平,確保領導班子團結和諧、黨員干部協調配合、各類人才充滿活力,黨員作用充分發揮,最終實現黨內和諧。
要以組織內部關系的和諧來促進黨內和諧。組織內部關系的和諧體現組織工作公平。一要處理好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之間關系。按照“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增強團結”的要求,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完善領導班子決策程序和議事制度,科學配置、規范運行各級領導班子及成員個人權力。二要完善黨內關懷、救助機制。要自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這一法寶,組織黨員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要開展黨內結對幫扶、建立干事創業激勵機制,充分體現組織關懷和同志友情。三要促進上下級黨組織之間的和諧。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合理劃分上級組織和下級組織的事權,堅持做到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既維護全黨的團結統一,又激活下級黨組織的創造力。
要以推行黨務公開,擴大黨內民主來促進黨內和諧。黨務公開、黨內民主是維護組織工作公平的源動力,是促進黨內和諧的現實需要。要營造黨內民主氛圍。開展黨內民主教育活動,提倡廣大黨員認真學習、貫徹、遵循、維護黨章,不斷強化黨內民主意識,積極探索發揚黨內民主的有效途徑,努力營造黨組織集體和領導班子中不同意見平等討論,鼓勵大家講真話的氛圍。要落實黨內民主制度。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保障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黨內決策的建議權以及批評監督、申辯請求等各項民主權利,調動廣大黨員積極履行義務。要規范黨務公開、黨內情況通報、黨內重大情況反映、干部任免民主推薦公示等工作,不斷完善黨委內部議事、決策機制和黨內民主監督機制。要提升黨員干部民主素質。對一把手履行職責特別是進行重大決策和主要人事任免作出明確規定,促使其增強民主意識,避免個人專斷。要把發展黨內民主教育納入黨員干部教育培訓重要內容,并把貫徹執行黨內民主制度的情況作為考核評價黨員干部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要以堅持公正選人用人來促進黨內和諧。組織工作的公平和正義集中體現在選人用人上。要有公正意識。要堅持職業理想、弘揚職業精神、踐行職業操守,要有一種追求真理的執著,獨立思考的品格,敢冒風險的風范,大刀闊斧的氣魄,力排眾議的膽量。要公心待人。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出以公心,在對人的評價、使用和處理上,不管是在什么情況下,都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堅持講真話,講實話,講堅持原則的話,嚴格按照黨的原則和政策辦事。要公正用人。堅持“一把尺子量準”,用德才兼備的標準來衡量評價任用干部;堅持“一部條例管住”,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選用干部,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堅持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堅持“一碗水端平”,考察評價使用干部注重群眾公認,不以感情親疏,不憑個人好惡,大力營造人人只有靠德才和實績才能贏得進步的和諧環境,使廣大干部各顯其才、各盡其能、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和諧相處。
要以建立組織工作制度體系來促進黨內和諧。組織工作公平要靠制度來維系,黨內和諧必須靠制度來保障。要把黨內和諧的要求貫穿和體現于黨的組織制度建設的各個方面,及時對黨內民主、黨內監督和干部任用等重要工作的創新性實踐進行制度配套,使之形成相互銜接、互為補充的“制度群”和“制度鏈”,通過建立民主、開放、公正、公平的組織制度體系,帶動黨內和諧的制度體系建設。一方面,要重視制度設計。要重視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每一項制度的出臺,要兼顧考慮組織成員的利益,體現公平合理,又能解決實際問題。要重視制度的完備性和嚴密性,對組織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關鍵環節,都必須有健全管用的制度來加以規范,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連續和交融,使制度之間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既不矛盾又不留下“變通”空隙。另一方面,要加強制度統籌。要加強中央制定的制度規定的權威性,凡是中央已經明確的制度,基層必須嚴格執行。同時,基層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一些必要的實施細則,而不能自搞一套,以確保制度落到實處。對于上級還沒有明確文件規定的,要鼓勵各地大膽探索創新,在此基礎上,逐步總結和提升經驗,使之成為規范性制度。還要注意橫向借鑒和吸收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制度改革的有益經驗和做法,避免過多的重復勞動,有效整合改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