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黨委書記創先爭優推進會發言

時間:2022-06-17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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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黨委書記創先爭優推進會發言

同志們:

在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是黨中央繼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戰略部署,各級各類新社會組織都必須按照中央的要求認真開展這一活動。市委對兩新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非常重視,已提出了明確要求,市兩新工委對創先爭優活動又做出了具體的安排,我們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

下面,根據會議安排,我就全市新社會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在新社會組織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意義

作為一名黨的工作者、一名共產黨員,我們要深刻認識新社會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為扎實搞好這次活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一是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是促進新社會組織科學發展的重大舉措。截止2010年4月底,全市共登記注冊的各類社會組織1306個(其中:社會團體1107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99個)。從業人員10602人(其中社會團體7912人,民辦非企業單位2690人)。這些社會組織涉及我市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初步形成了門類齊全、層次不同、功能互補、覆蓋廣泛、特色明顯的組織體系,對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反映公眾訴求、整合社會力量、化解社會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時也應看到,由于我市新社會組織絕大多數都處于發展初期,服務社會能力不足,自身建設亟需加強,政策環境需要優化,其數量、質量、功能、作用,還不能完全適應我國“四位一體”建設布局的要求。在新社會組織中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是黨中央在準確把握我國新社會組織發展形勢、科學分析新社會組織發展規律的基礎上,著眼推進新社會組織科學發展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意義重大。

二是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是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具體體現。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全面推進各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社會覆蓋。全會強調,要探索完善基層黨組織設置形式,推廣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等人員相對集中點建立黨組織的做法,加大在中介機構、協會、學會以及各類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力度。四中全會要求,新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要圍繞貫徹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等方面探索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因此,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對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鞏固和擴大黨的執政基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是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是發揮新社會組織積極作用的有效途徑。新社會組織通過創先爭優活動,可以達到“四個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促進新社會組織科學發展。新社會組織能夠運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更新思想觀念,創新發展思路,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強化自身建設。二是有利于加強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通過探索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逐步形成組織部門、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分工負責的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格局。不斷探索解決新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覆蓋率偏低,黨組織定位、職能、作用不清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明顯等問題。三是有利于發揮新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進一步認識新社會組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強化新社會組織黨員干部的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兩大戰略、五大產業,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四是有利于在新社會組織領域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新社會組織的會員和服務對象遍及城鄉,涉及各行各業,活動范圍覆蓋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幾乎每個企業都從屬一個或幾個新社會組織,每位公民都是新社會組織現實的或潛在的會員和服務對象。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對密切新社會組織同黨的聯系,把廣大會員和群眾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及時把新社會組織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的隊伍中來,不斷為我們黨補充新鮮血液,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二、強化措施,扎實推進新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

兩新工委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已提出了五項工作,即:“抓組建、立規矩、提素質、樹典型、造氛圍”,總體上要按照這一要求來抓緊實施。目前,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黨組織覆蓋率比較低。截止目前,我市的1306個社會組織中成立了黨組織的只有47個,黨員552人(其中:單獨建立黨組織45個,黨員544人;聯合建立黨支部2個,黨員8人),占全市新社會組織的3.6%;全市有730個新社會組織由于規模較小,從業人員較少,專職工作人員中黨員都在3人以下等原因,不具備單獨成立黨組織的條件,還有112個新社會組織沒有黨員,導致黨組織的覆蓋率低。二是新社會組織負責人思想認識有偏差,與新社會組織的特點和黨建工作要求不適應。三是基層黨組織活動開展不夠豐富。四是部分新社會組織經費緊張且難以保證,活動難以正常開展。

根據我市新社會組織存在的問題,我們要重點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是加強新社會組織基層黨建工作。我們要根據新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區別對待,不能搞一刀切。要創新黨組織設置形式,擴大黨在新社會組織中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創新黨員教育管理理念,激發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內在動力;創新黨組織活動方式,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創新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探索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新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市市級社會組織中,應建未建黨組織的有5個,分別是武威市博愛醫院、市協和醫院、市呼吸病研究所、市生物制藥學校和武威市浙江工商會,今年要全部建立黨組織。

二是創新載體,發揮新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針對新社會組織黨員流動性大、時間難安排、效果難保證等問題,要創新載體,改進方式,積極整合社會資源,提升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生機和活力。一要因地制宜,靈活開展黨建活動。要按照“有利于黨員管理,有利于增強組織活力,有利于組織業務發展”原則,積極探索推進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有效途徑。二要明確職責,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指導社會組織黨組織明確定位,強化職責,切實做好工作,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三是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要結合實際,精心設計活動載體,激勵黨員爭當業務骨干、爭創文明標兵,使黨員積極向業務負責人建言獻策,以服務會員、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為己任,發動黨員并帶領其他從業人員努力做好業務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引導并監督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充分發揮新社會組織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三是完善機制,規范管理,促進新社會組織黨組織健康發展。在開展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過程中,要通過建立健全相關黨建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機制,規范管理,推進社會組織黨組織健康、可持續發展。一要完善管理機制。健全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議事、選舉、財務、人事等內部制度,提高社會動員、社會服務、財務管理和依照法律、章程開展活動的能力。二要建立健全黨建工作相關制度。在建立健全了“”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員目標管理制度、發展黨員制度和黨員聯系群眾等制度的基礎上,還應結合社會組織實際,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聯系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制度、黨建工作指導員制度、督促檢查制度等,確保黨組織生活的正常開展。

三、加強領導,確保創先爭優活動取得實效

新社會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要在當地黨組織領導下進行,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指導,負起責任來。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民政局按市委要求,已成立了新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具體指導新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各縣區民政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搞好這項活動。同時,市民政局建立了聯系點制度,黨委委員每人聯系一個應建未建黨組織的新社會組織,幫助督促建立黨的組織。

二是分類指導,注重實效。新社會組織類型繁多、規模不一、層級不同、隸屬關系復雜,加之黨建工作基礎相對薄弱,迫切需要增強指導的針對性。在分類指導方面,要區分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性質和特點,找準每個新社會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著力點;要區別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與一般黨員的不同職責,分別提出要求。在注重實效方面,要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堅持“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把創先爭優活動當作推動工作的重要機遇和強勁動力,切實解決突出問題。要尊重基層創新精神,鼓勵“自選動作”。要堅持“開門搞活動”,設計一些有利于群眾參與的活動載體,加強黨群互動。

三是搞好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緊貼基層一線、緊貼黨員群眾,堅持上下聯動、多方互動,積極搞好新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以及標語、櫥窗、板報等形式,大力宣傳新社會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有效做法、進展情況、典型經驗和實際成效;大力宣傳新社會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各區縣要及時報送活動的相關情況、總結、交流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工作經驗,提出意見建議,推動創先爭優活動有序地進行。

四是合理安排,協調推進。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任務十分繁重,要統籌考慮、合理安排、協調推進。各縣區民政部門要推進法規政策建設,提高登記、管理、執法與服務水平。

同志們,我們要認真履行職責,真正做到指導有方,督查有力,檢查到位,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更加強烈的責任感,更加扎實有效的工作,為推進新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作出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