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行政會議制度
時間:2022-05-31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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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務會議
召開時間:一般每半年或一月召開一次,由局長或局長主持。
參會人員:局班子成員、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中層干部局機關及重點辦、質監站、造價站。
議題:傳達上級文件或召開的會議精神,討論決定局機關重要工作安排或其它重要問題。
會務工作:會議召開時間由局長安排,局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和會議時間,并做好相應的資料準備或通知有關科室準備相應資料;安排落實會議室、服務人員,作好會議記錄;根據局長安排出臺會議紀要并督辦落實,反饋信息。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二、局長辦公會議
召開時間:一般每半月或一月召開一次,由局長、分管副局長主持。
參會人員:局長、副局長、研究工作所涉及的局機關有關科室負責人和局直有關單位負責人。
議題:專題研究或協調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會務工作:會議召開時間由局長安排,局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和會議時間,并做好相應的資料準備或通知有關科室、單位準備相應資料,安排落實會議室、服務人員,作好會議記錄;根據民避長安排出臺會議紀要并督辦落實,反饋信息。
三、局長碰頭會
召開時間: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或根據工作需要臨時決定,由局長主持。
參會人員:局長、副局長和不是正副局長的局黨委成員。
議題:研究決定交通系統的各類問題,互通情況。
會務工作:會議時間由局長確定,局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和會議時間,作好會議記錄。
四、局機關職工大會
召開時間: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局長或常務副局長主持。
參會人員:局機關全體職工,涉及創建、創衛、綜合治理等內容還應通知在局辦公大樓上班的直屬單位職工和局機關離退休職工及遺孀。
議題:傳達學習有關文件、會議精神,通報交通工作情況,安排落實一些具體工作并提出要求。
會務工作:會議召開時間由局長確定,局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和會議時間,安排落實會議室、服務人員,作好記錄和會場照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