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賄賂的是權力,無一例外

時間:2022-12-28 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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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注定要成為年度“流行語”,如今上網搜索一下,“用時0.001秒”就找到相關網頁“約388000篇”,布置反商業賄賂工作的新聞到處都是。

在3月19日這一天的反商業賄賂新聞中,《檢察日報》的一個報道吸引了我的眼球,因為說的是筆者所在的浙江。浙江省檢察院反貪局透露的消息是,全省市、縣兩級黨政領導干部腐敗案件中,“因接受商業賄賂而導致的犯罪高達90%以上”。商業賄賂已成為侵蝕領導干部“廉潔肌體”的“重癥病毒”———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一些官員“全心全意”奔去“服務企業”,終極目的是“共同謀利”;商業賄賂案比例已高達九成,可見冰凍已不是三日、三月、三年這么點時間了。

商業賄賂越來越成為一種普遍現象,而明智的國家都采取措施嚴加禁止。真正的現代工商文明,必定是排斥商業賄賂的。在我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等等領域成了商業賄賂的重災區。

反商業賄賂絕非易事,因為時間太久了,根子太深了,涉及人員太多了。種種“回扣”,早已從“潛規則”變成了“規則”。如今,一系列問題縈繞于我的腦際:商業賄賂的概念如何界定、反商業賄賂究竟怎樣操作?是把“重拳”擊打在“受賄”上呢,還是跟“行賄”者“摔跤”,或者干脆兩者都用力?因為商業賄賂早已“積重”,所以吃過大大小小回扣的人已難計其數,是不是既往不咎,或者逮住誰誰倒霉?似乎都還不甚明白。

別看“商業賄賂”四個字只關乎“商業”、關乎“腐敗”,其實商業所賄賂的是權力無一例外。有道是“門檻出腐敗,審批見賄賂”,國家藥監局多名官員不久前被捕,就是在藥品注冊審批中涉嫌巨額商業受賄。為什么中國一年批準一萬多種所謂的“新藥”,而美國才一百多種?智商正常的人都不難看出其中的玄機:不完善的新藥審批制度以及不公開不透明的新藥審批,為商業賄賂打開了方便之門,最終只能讓老百姓吃夠“天價新藥”的苦頭?;蛟S可以這么說,哪里有涉及商業審批的,哪里就有商業受賄的可能,因為“審批”之權就能換來利益。當然,說“商業賄賂的是權力”,這個“權力”是廣義的,醫院醫生采購藥品吃回扣,掌握的就是“采購大權”、“開藥大權”。

如今許多地方“布置反商業賄賂工作”熱熱鬧鬧,反商業賄賂制造聲勢的“第一聲”已經蠻響亮了,希望付諸行動的“第二聲”不要讓人等得太久了。

對于鏟除商業賄賂之難,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修訂《刑法》也好,制定《反商業賄賂法》也罷,都不是治本的。在浙江官員腐敗案中,商業賄賂案比例高達九成,讓我們明白“官權”乃商業賄賂之主根。造成商業賄賂的關鍵因素就是權力體制,所以就“懲治商業賄賂”而“懲治商業賄賂”,是解決不了根子問題的,你反一反,他縮一縮,把“商賄”做得巧妙一點、隱蔽一點就能對付你。我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們必須看到,從根本上縮小權力、制衡權力、監督權力才是真正的“剎車系統”,沒有這個“剎車系統”,僅有懲治的“保險杠”,注定避免不了車毀人亡。

所以,作為一位普通公民,我對“反商業賄賂”的期待就是再簡單不過的兩點:一是看得見“割韭菜”般地割掉“商業賄賂中人”,不要只在韭菜上頭把明晃晃的大刀揮來揮去只刮出陣陣“刀風”;二是看得見拿起鋤頭,把權力的韭菜根給刨了,不要今后年年為商業賄賂的“賄風吹又生”而無可奈何地皺眉頭。